高雄一名36歲劉姓男子20日凌晨開車行經三民區,疑因一時疏忽未依規定繫上安全帶,沒想到這項看似單純的交通違規,竟意外讓車內藏有大批毒品一事曝光,警方攔查後,在車內查獲多達77包疑似毒品,進一步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劉男對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當場遭警方依法處理。

高雄市警方表示,三民第二警分局鼎金派出所員警於20日凌晨1時1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三民區民族一路、天祥一路口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駕駛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因此立即上前將車輛攔下盤查,警方確認駕駛為36歲劉姓男子後,在盤查過程中進一步於車內發現可疑物品。

經警方清查,車內共有第二級毒品咖啡包35包,以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42包,合計多達77包,相關物品均遭警方當場依法查扣,原本僅是一起未繫安全帶的交通違規案件,卻因此牽出大量毒品,警方也隨即擴大調查。

不僅如此,警方隨後使用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對劉男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其對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全案警詢後,警方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後續也將持續追查相關毒品來源及流向,釐清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情事。

除了面臨刑事責任外,劉男還涉及多項交通違規。警方指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1項規定,可處1500元罰鍰;涉嫌毒駕部分,依同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同時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各2年。相關交通違規最高合計可處12萬1500元罰鍰。

警方強調,施用毒品後駕車不僅涉及刑事及行政責任,更可能因精神、反應及判斷能力受到影響,增加道路事故風險,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毒品及危險駕駛行為,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駕車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更不可在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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