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6罐啤酒」無照超速撞車害死6歲女兒 高雄男一審重判10年8月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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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陳姓男子酒駕且無照騎車,載6歲女兒放學途中發生車禍,導致女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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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測值高達0.98毫克,且有多次酒駕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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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後,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處陳姓男子有期徒刑10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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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考量被告多次酒駕且本次肇事情節重大,判處重刑。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因為多次酒駕被吊銷駕照並判刑,還是沒有記取教訓,前年(113年)酒後騎機車接6歲女兒放學,途中跟一輛準備左轉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導致沒有戴安全帽的女兒傷重送醫不治,男子酒測值高達0.98毫克。高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一審重判陳姓男子有期徒刑10年8個月,全案還可以上訴。(溫蘭魁報導)
判決指出,113年11月20日下午,陳姓男子在家喝了6罐啤酒後,騎機車接6歲的女兒放學,行經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與海邊路口,因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加上超速行駛,不慎與對向一輛準備左轉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導致站在機車踏板上且沒有戴安全帽的女兒被撞飛重摔,身體多重性外傷,雖然緊急送醫搶救,仍在到院前死亡。
警方為陳姓男子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98毫克。
案經高雄地檢署提起公訴,高雄地院國民法庭開庭時,陳姓男子自承害死女兒,很捨不得,還說他真的很愛女兒,請求社會大眾原諒;但公訴檢察官蒞庭時強調,陳姓男子已經有5次酒駕前科,這次仍在不能安全駕駛的情況下多重違反交通規則,導致他的女兒直接承受劇烈撞擊、遭受嚴重創傷,明顯違反保護子女職責,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檢察官成功說服國民法官法庭,高雄地方法院發言人李育信庭長說:「被告有多次酒駕犯罪前科,曾酒駕肇事,更因酒駕而入監服刑,卻仍再犯本案,主觀違法意識極為強烈。再參酌其他情狀事由,因而量處有期徒刑10年8月。」
全案還可以上訴。
◆《中廣新聞》提醒您: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這篇文章 「灌6罐啤酒」無照超速撞車害死6歲女兒 高雄男一審重判10年8月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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