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豪雨致災 畜牧類全品項受理現金救助申請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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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因連續劇烈降雨導致部分地區積淹水,造成畜牧業嚴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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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已公告臺南市為辦理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救助項目涵蓋「參、畜牧」全品項(不含畜禽舍、堆肥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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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資格的畜牧戶可於8月26日至9月9日向受災區公所申請現金救助,需備齊身分證、印章、存款簿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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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提醒農民加強畜牧場防救災能力,並儘速申請去年颱風及豪雨災害損失的補(協)助案。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連續多日劇烈降雨,造成臺南市部分地區積淹水災情,畜牧業也受淹水導致畜禽死亡。經市府農業局積極爭取,農業部業於8月25日公告臺南市為辦理「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救助項目為「參、畜牧」全品項,但此次於畜禽舍、堆肥舍不列入救助項目內。
市長黃偉哲表示,凡符合此次災害救助資格的畜牧戶,請自115年8月26日起至9月9日止儘速向受災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局長馮祥勇指出,此次公告救助項目為「參、畜牧」全品項(畜禽舍、堆肥舍除外),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畜牧生產之自然人。在救助額度計算上,畜禽類依實際受損的「頭數」或「隻數」直接計算。
農業局提醒,符合資格的畜牧農民請於期限內,檢具「國民身分證、印章、存款簿、畜牧場登記影本(或公告飼養規模以下附土地謄本)、受災相片及畜禽化製三聯單(或焚化、掩埋證明)」前往受災所在地區公所申辦。請農民務必備齊相關資料,以加速救助審查流程。
農業局呼籲,面對極端氣候,期望農民加強畜牧場內天然災害防救量能,對於畜牧場在去(114)年受丹娜絲颱風及豪雨引起的災害損失,請農民儘速修建完成,並在今(115)年11月13日前提出補(協)助案的完工報驗申請,俟輔導團隊會勘驗收完成,以利將補(協)助經費核撥給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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