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16日)拍板「青安3.0」方案,將以減輕負擔、快樂婚育、精準對象及完善機制等4大面向推動。利息經補貼後降為1.775%,3年期滿後每年補貼調降半碼、直到6年期滿恢復原貸款利率;新制也規定貸款人年齡必須未滿50歲,「申貸年齡」加「核貸年限」不超過80,借款者「年所得」也不得超過200萬元。(張柏仲報導)

針對行政院會通過的「青安3.0」,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引述院長卓榮泰的說法,強調隨「青安2.0」即將在月底屆滿、並配合擴大支持婚育家庭購屋,財政部汲取青安1.0與2.0的經驗,將從8月1日起實施「青安3.0」政策,並以「減輕負擔」、「快樂婚育」、「精準對象」、「完善機制」四大面向來推動。

首先在「減輕負擔」面向,利息補貼採取3+3方式:第一個3,就是青安2.0和3.0的貸款戶,都能享有滿3年利息補貼,包括由銀行減收半碼(0.125%)及政府補貼1.5碼(0.375%),現行優惠後利率為1.775%;第二個3,是3年期滿後的次日起,「每年」補貼減少半碼方式,6年後補貼期滿則回復原貸款利率,以緩和漸進的方式,逐步降低利息補貼回歸市場機制的衝擊。

其次在「快樂婚育」上,貸款額度維持最高1000萬元,成數最高8成;但新增新婚兩年內家庭貸款額度,最高1200萬、育有未成年子女最高1500萬的加碼措施;「精準對象」層面,3.0維持寬限期最長5年,貸款年限最長40年,但增訂借款人年齡必須未滿50歲;且「申貸年齡+核貸年限」合計不得超過80,借款人本人年所得不得超過200萬元,購屋總價依照區域別也不得超過一定金額,以利於政府資源的精準有效運用;此外在「完善機制」面向:則維持一生限貸一次、自住切結規定及貸前徵審,以防杜投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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