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4月發生聚眾飆車,甚至封街燒胎炫技擾民,桃園地檢署指揮桃園市警蘆竹分局偵辦,逮捕陳姓主嫌等18人,日前偵查終結,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及幫助犯等罪,將18人全數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扣案之供競速使用之機車5輛及載運該等機車之車輛5輛,以儆效尤。

檢警調查,陳姓、黃姓及賴姓等被告透過通訊軟體LINE聊天室聯繫聚集成員,規劃競速時間及地點,並選定桃園市蘆竹區長興路為競速路段。為便利競速活動進行,吳姓、鍾姓、宋姓、古姓、葉姓、黃姓被告等人分別提供車輛或駕駛自用小客、貨車,將供競速使用的普通重型機車載運至現場;另由陳姓、楊姓被告提供所有機車供他人騎乘競速使用。

被告們謀定後,陳姓、黃姓、賴姓被告等10人於115年4月26日清晨5時1分許至同日5時23分許,在供公眾通行之上開長興路2段道路,騎乘多部普通重型機車併排行駛、前後追逐競駛飆車,並以催動油門同時按壓煞車,使機車輪胎原地空轉摩擦路面即俗稱燒胎等方式危險駕車,造成大量煙霧及噪音,不僅妨害其他用路人正常通行,更因高速競駛、併排行駛等行為,極易造成車輛失控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危及公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對道路交通秩序及周邊居民生活安寧造成重大影響。

檢察官胡竣瑋為求即時遏止聚眾競速飆車歪風,旋即指揮專案小組協同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八德分局及平鎮分局全力追查蒐證,掌握相關涉案人員身分及犯罪事證,即於案發後10日內拘提被告黃、陳等6人到案,後續再執行第二波拘提賴姓被告等4人到案,另其餘涉案被告均自行到案說明,經檢察官積極偵辦即於1個多月提起公訴,展現嚴查速辦此類公共危險案件之決心。

桃檢呼籲,道路係供公眾安全通行之公共空間,聚眾競速、危險駕駛及燒胎炫技等行為,不僅危害交通安全,更可能造成重大傷亡。檢方將持續與桃園市警察局密切合作,積極查緝危害交通秩序的犯罪行為,落實維護公共安全的國家任務,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細故刺同事拉出腸子致死 國民法官判刑13年半

芥花油混充進口橄欖油 食安法起訴母子求刑5年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