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員林警分局接獲民眾報稱在員林市區道路疑似遭人以故意「碰瓷」手法要脅詐財,該嫌以故意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人潮聚集處之公共場所走路碰撞跌倒受傷等,以當場和解方式向民眾強索數千至數萬元賠償金,若不從將提起告訴施壓恐嚇民眾。

洪姓男子涉嫌「碰瓷」假摔詐財,員林分局火 速將他逮捕送辦。(圖/警方提供)
 
員林分局獲報後立即責由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經清查轄區各派出所發現於115年6月至8月間,該嫌密集在員林市及大村鄉一帶至少已有12名被害人遭此假車禍碰撞跌倒等方式訛詐取財,最高甚有1天犯案4起之紀錄,不法利得粗估約新臺幣3萬餘元,經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分析、比對及蒐證,鎖定35歲洪姓犯嫌涉嫌重大。

洪姓男子「碰瓷」假摔,警方調閱監視器蒐證,發現竟高達12起,呼籲另有被害人出面報案。(圖/警方提供)
 
員林警分局彙整相關資料後於115年8月18日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聲請拘票獲准,專案小組火速於當日下午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將洪嫌拘提到案,全案訊後將洪嫌依涉嫌刑法詐欺、恐嚇及強制等罪嫌隨案移請彰化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由法院裁定收押,同時擴大清查是否有其他被害者。
 
員林分局呼籲民眾如遇假借交通事故或疑似遭故意碰撞假摔受傷,要求索賠金錢以換取不報警處理之情形,民眾應保持冷靜,切勿私下交付金錢和解,而是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並盡可能保留行車紀錄器及相關對話等證據,交由警方來協助釐清事發過程,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