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維鈞/高雄報導】高雄市鳥松區凌晨發生男子闖紅燈拒檢事件!31歲黃姓男子23日凌晨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路口時,因闖紅燈遭巡邏員警發現並上前攔查,不料黃男竟拒絕停車受檢,直接騎車逃逸。警方未貿然追車,而是保持安全距離蒐證,後續伺機將人攔下,經毒品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並在現場查獲依託咪酯液體罐、煙彈及粉末,另查出涉及侵占車輛。警方針對黃男各項交通違規共開出10張罰單,最高合計可達20萬5800元,全案依毒品、侵占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指出,23日凌晨3時許,巡邏員警行經鳥松區忠誠路與大埤路口時,發現黃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闖紅燈,員警隨即上前攔查。然而,黃男不僅沒有依指示停車,反而拒絕接受警方稽查並騎車逃逸。

考量深夜追車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員警沒有立即展開高速追逐,而是與黃男保持安全距離,同時持續蒐證,掌握其行駛動向後伺機攔查。最後,警方在鳥松區鳥松路23之5號前成功將黃男攔下,隨即進一步展開查處。

警方對黃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後,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員警再進一步搜索並查獲依託咪酯液體罐、依託咪酯煙彈及依託咪酯粉末等物品。警方同時查出黃男另涉及侵占車輛案件,綜合現場情況及相關事證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侵占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將黃男移送偵辦。

除了刑事案件,黃男當晚涉及的交通違規項目也相當多。警方統計,黃男除涉嫌毒駕外,還包括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2件、危險駕駛、逆向行駛、紅燈右轉3件、闖紅燈,以及拒絕接受稽查逃逸等違規行為,合計開出10張罰單。

其中,毒駕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可處1萬8000元至12萬元罰鍰;危險駕駛依第43條規定,可處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涉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其他交通違規部分,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每件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逆向行駛可處600元至1800元;紅燈右轉每件可處600元至1800元;闖紅燈可處1800元至5400元;拒絕接受稽查逃逸則可處1萬元至3萬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

警方依各項違規罰鍰上限計算,黃男這次合計10張罰單,最高金額可達20萬5800元,此外還須面對毒駕、侵占及公共危險等相關刑事責任。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因違規遭攔查後拒檢逃逸,更不可在使用毒品或其他影響駕駛能力物質後騎車上路,以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