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九合一大選 中選會拍板選六都市長要繳120萬元保證金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投票示意圖。(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中選會YouTube)
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拍板,今(115)年六都市長、六都市議員與地方里長、地方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等地方公職人員的選舉(外界多稱九合一地方選舉),定於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中選會今(17)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審議通過115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應繳納保證金數額,將於發布候選人登記公告中載明。
中選會說明,此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參選九合一大選,其保證金數額分別為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新台幣(以下同)120萬元,直轄市議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16萬元,縣(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16萬元,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10萬元。
為妥適制訂合宜之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以維護人民參政權利,中選會於115年6月4日召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訂定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立法院黨團、內政部、直轄市政府、議會、選舉委員會及部分縣(市)政府、議會、選舉委員會與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鑑於各界迭有反映現行門檻偏高,不利青年、小黨及經濟弱勢者參政,中選會委員會議經參酌上開公聽會與會人員意見及歷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數額,為鼓勵政治參與,保障參政權,符合比例原則以及回應民眾期待,爰決議調整保證金數額。
中選會表示,111年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曾由200萬元調降為150萬元,至於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自83年迄今均未調整,此次調降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保證金,是32年來候選人保證金重大調整,台灣選務行政變革的重要里程碑。
中選會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區民代表、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選舉,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有關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數額,中選會將會商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後,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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