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侵害多名女性個案,士林地檢署起訴7個罪名,歷經一審、二審審理,法院最終皆僅認定其中1案性侵未遂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其餘指控則因證據不足判處無罪。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而最新消息指出,NONO對此判決結果仍不服,已於法定期限內正式提出上訴,全案將推進至第三審最高法院續行審理。

 

本案起源於2023年5、6月間全台鬧得沸沸揚揚的MeToo運動,戰火隨後延燒至演藝圈。多名女性挺身而出指控NONO曾對她們伸出狼爪。轄區士林地檢署介入偵辦後,針對其中7名被害人的受害情節展開深入調查,最終認定NONO共對6名被害人實施侵害,依涉犯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等7個罪名正式提起公訴。

 

然而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判決結果與檢方起訴範圍出現落差。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法官傳喚相關證人並交互詰問,最終認定僅有其中一名被害女子的受害事證屬實,且屬於「性侵未遂」,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NONO有期徒刑2年6月;至於其他5名被害人所指控的6個罪名犯行,法官皆因查無實據、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處無罪。檢方與被告不服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日前做出裁決,法官認同一審的證據推論,駁回雙方上訴,維持有期徒刑2年6月的判決。

 

面對二審維持有期徒刑2年6月的有罪判決,據了解,NONO已依法委任律師遞交上訴理由狀,正式向第三審法院提出救濟。由於最高法院為法律審,後續將針對二審判決是否有「違背法令」之處進行書面審查,全案正式進入三審續行審理階段。(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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