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性侵案逆轉?一審無罪遭檢方上訴 本人點頭不語快閃
根據起訴內容,NONO被控於民國100年至102年間,在台北市某時尚生活會館按摩過程中,涉嫌對一名按摩業女子強制性交。該名女子指控,NONO在按摩店消費時突然露出下體,並將她強壓在美容床上性侵得逞。
另一案則發生於100年間,NONO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女網友並邀約見面,涉嫌在車內強壓女子身體,伸舌強吻並徒手搓揉胸部,涉犯強制猥褻罪。兩名被害女子均在2023年MeToo運動期間,見到NONO相關新聞後鼓起勇氣提出告訴。士林地檢署首度偵查後,認為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兩名女子不服申請再議,高檢署認為有再詳查必要,撤銷原處分發回。
士檢重新偵辦後,於去年8月間依刑法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除被害人單一指述外,欠缺關聯性補強證據證明指控可信。法院表示,刑罰所加必憑證據昭然,非可憑臆測入人於罪,疑影雖重終非鐵證,人言雖喧未足代法,因此今年5月13日判決NONO無罪。
士檢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認為原審有認定事實與證據不符的理由矛盾,認事用法顯有悖於論理及經驗法則。檢方指出,判決未說明就部分證據不予審酌的理由,顯有判決不備理由的違法情形,因此依法提起上訴。
NONO今日上午9時45分抵達高等法院,開庭前面對媒體提問是否擔心另一件性侵案會坐牢,不發一語快步進入法院。10時許開完庭後步出法院,媒體詢問對案件有無信心、是否考慮與告訴人和解,他僅看著媒體微微點頭,隨即快步離去。值得注意的是,NONO另涉及7次性侵犯行案件,被害人包括藝人、劇組工作人員等。該案一審、二審均認為僅成立1件強制性交未遂,二審高等法院今年4月維持2年6月徒刑,另6件皆判無罪。檢方與NONO均已上訴,全案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本案後續發展,仍待高等法院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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