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街疑爆未成年消費爭議 學生報案稱遭限制離去 警方依妨害自由送辦、市府將稽查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地方中心/綜合報導】台中市一中商圈傳出疑似消費糾紛。一名未成年學生日前與同學到商圈一家販售保養品的店家消費時,疑似遭店員持續推銷商品,並在過程中認為自身行動受到限制,因此向警方報案。警方受理後,已通知相關涉案人到案說明,全案將依涉嫌妨害自由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本月10日下午3時30分許接獲報案,報案人為一名未成年學生,表示日前與同學前往商圈某店家消費時,店員介紹保養產品過程中,疑有持續勸說並限制其離去情形。警方受理後依法展開調查,目前已通知相關涉案人到案說明,後續將依涉嫌妨害自由罪嫌函送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也提醒,暑假期間青少年外出活動及消費機會增加,業者應秉持誠信交易原則,尊重消費者自主決定權,不得以強迫、脅迫或限制行動自由等方式推銷商品;家長也應多留意子女消費情形,如遇疑似不當推銷或違法情事,可立即撥打110報案尋求協助。
另一方面,針對外界關注的一中街消費爭議,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表示,涉案店家為一中街,若推銷對象為未滿18歲未成年人,由於未成年人屬限制行為能力人,除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消費外,購買商品或服務原則上須取得法定代理人事前允許或事後同意始生效力,而國小學生購買化妝品顯然不屬於日常生活必要消費。
法制局指出,將與衛生局前往店家稽查,了解實際銷售情形,並提醒業者注意銷售方式及未成年消費者權益。
根據市府統計,截至目前為止,該店家今年已接獲4件消費爭議申訴,其中2件已由申訴人撤回,另2件仍由衛生局依程序受理,並已發函要求業者於15日內妥善處理。至於是否發布消費警示,法制局表示,目前仍將持續觀察案件數量是否增加、申訴處理情形,以及是否涉及違反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再依《台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辦理。
法制局也提醒,民眾如有消費疑義,可撥打全國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諮詢;若發生消費爭議,也可向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