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幼子面打女友!蘆洲男「丟拖鞋痛毆」施暴 檢怒:家暴非家務事聲押獲准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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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蘆洲區發生一起家暴案件,一名男子在年幼兒子面前,對女友施以拖鞋及拳頭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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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姓男子因與吳姓女友發生生活觀念歧異而爆發口角,情緒失控動手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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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獲報後已將郭男拘提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有羈押必要,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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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強調家暴非家務事,保護婦幼免受侵害是檢察機關的職責。
新北市蘆洲區28日發生家暴案件,56歲郭姓男子駕車,載著41歲吳姓女友及年幼兒子外出,途中因生活觀念歧異爆發激烈口角,郭男盛怒之下竟脫序抓起拖鞋猛砸女方,甚至當場出拳打向吳女,警方29日晚間拘提郭男,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
據了解,郭男與女友因生活日常瑣事與價值觀念產生摩擦,雙方爆發口腳,郭男則是情緒失控,當著孩子的面暴打吳女,先是拿拖鞋丟向吳女,又以拳頭朝對方暴打多下。
蘆洲警分局獲報後隨即介入偵辦, 29日晚間6時許持法院核發之拘票循線將涉案的郭男拘提到案,郭男面對警詢坦承動手,全案訊後依傷害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複訊後,認為郭男涉傷害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前開犯罪之虞,為防止再度施暴而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院方則在開庭後裁定羈押。
新北地檢署強調,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更不容任何人以家庭、感情或親密關係為由訴諸暴力,保護婦女、兒童及少年免受家庭暴力及不法侵害,是檢察機關責無旁貸的職責。
延伸閱讀
蘆洲男子為何當著幼子面前毆打女友?
新北市蘆洲區於9月28日發生一起家暴案件,一名56歲郭姓男子因與41歲吳姓女友在車上因生活觀念歧異發生口角,郭男情緒失控,當著年幼兒子的面,持拖鞋猛砸並以拳頭毆打吳女。蘆洲警方於9月29日晚間將郭男拘提到案,經檢方複訊後,認為郭男涉犯傷害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延伸問答
郭男被依什麼罪嫌移送偵辦?
郭男因涉嫌傷害罪,在警方偵訊後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故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對於這起家暴案有何強調?
新北地檢署強調,家庭暴力絕非單純的家務事,任何人都不應以家庭、感情或親密關係為由訴諸暴力。檢察機關肩負保護婦女、兒童及少年免受家庭暴力及不法侵害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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