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油案又爆新事證,中聯油脂被查出竟還有一批4月生產的油品沒有通報,直到地方政府追查才曝光。食藥署今天(16日)證實,中聯再度違反《食安法》,重罰300萬元,並強調將持續追查問題油品流向,只要查到漏報或隱匿,絕不寬貸。
 
食藥署於昨天(15日)接獲宜蘭縣政府衛生單位通報,發現預防性下架產品疑使用中聯公司於4月生產、但未列入原申報資料的油品批次。食藥署於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中聯公司現場調查,並於15日下午確認,中聯公司於4月1日生產油品(批號314-1150401),未通報列入4月至6月生產油品清冊通報辦理通報。
 
行政院院會已於7月9日決定,將中聯4月至6月油品及相關產品預防性下架,食藥署已立即要求相關業者落實預防性下架,並責令中聯公司提供該批次原油留樣及相關產品檢體,以辦理檢驗及流向查核。
 
而中聯公司再次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9條第2項或第4項規定據實登錄,所申報資料有不實情形,食藥署依同法第47條第12款規定,再予裁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食藥署將持續追查該批次產品流向及下架情形,如另查有隱匿、漏報或其他違法事證,將持續依法從嚴究責。(責任編輯:王晨芝)
 

(延伸閱讀:中聯致癌油風暴總經理2000萬交保遭撤銷 將發回重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