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112票通過就是反例 洪孟楷嗆:別拿立院當擋箭牌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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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批評行政院未依《通訊傳播基本法》規定,於期限內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人選,已構成違法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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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強調,法律明文規定行政院「應」提名,此為法定義務,不得以立法院可能不予同意為由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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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中選會人事案為例,說明只要人選合乎標準,立法院並非必然阻礙,質疑行政院藉由不提名癱瘓NCC運作,並為特定媒體大亨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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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要求行政院別將責任推給政治僵局,應盡速完成提名,以免出現NCC職能空窗。
相關人物:
洪孟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現有三位委員任期將於7月31日屆滿,依《通訊傳播基本法》第四條明文規定,行政院長「應」於任期屆滿前三個月提出提名,送請立法院審查,提名期限為4月30日。然而,行政院至上週最後一個上班日為止,仍未公布任何提名人選,依法已構成違法失職。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痛批,法條使用「應」字,代表提名屬法定義務而非裁量事項,行政院無論基於何種政治考量,皆不得拖延或拒絕提名。無論是任期出缺後的三個月補提名,或任期屆滿前的三個月提名,法律均有明確期限,逾期即屬違法,「任何法學常識者,甚至法律系大一生」都能清楚指出此點。
洪孟楷強調,行政院不得以「立法院可能不予同意」為由規避提名義務。現行法律已預設遭否決後仍須再提名之機制,提名責任歸屬行政院,不應以立法院態度作為是否提名的條件。他並以中選會主委及委員獲112位立委支持通過為例,說明只要人選符合專業、中立標準,立院並非必然阻礙,要求行政院「別賴給政治僵局」。
洪孟楷更直指,行政院此舉實為以「不提名」手段變相癱瘓NCC運作,三個月後現任委員任滿恐出現職能空窗,通訊監理業務中斷責任應由怠於提名的行政院長承擔,並直接質問:行政院刻意拖延NCC人事,「到底在幫哪個媒體大亨開脫?」
本文由《品觀點》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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