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發獎學金真賄選 桃園里長候選人10萬交保
桃園里長候選人如何以假獎學金賄選?
桃園市中壢區一名王姓里長候選人為求連任,涉嫌以提供每名學童新台幣600元獎學金的方式賄選。該獎學金限定設籍並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就讀公立國小學童始得申請,藉此尋求具投票權之家長支持。檢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於9月30日傳喚王姓候選人、其競選團隊成員游姓男子及16名證人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認為王姓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對於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嫌重大,諭令以10萬元交保,游姓男子則請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某王姓里長為求當選連任,以提供600元「獎學金」方式賄選,桃園地檢署指揮警、調將王姓里長候選人、游姓競選團隊成員及相關證人16名傳喚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認王某涉犯選罷法之對於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嫌,諭令王某以10萬元交保,游某請回。
桃檢指出,獲悉桃園市中壢區某王姓里長候選人,為求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能順利連任,以提供獎學金名義,卻限定設籍並居住該里4個月以上、就讀公立國小學童始得申請之條件,用此迂迴之方式,尋求具有投票權之家長支持而涉嫌行求賄選之情資。
檢察長張春暉甚為重視,隨即指派檢察官洪鈺勛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警中壢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經多方蒐證,查悉被告王某已於9月19日利用該里舉辦中秋節暨環保宣導活動之機會,邀請獲獎學童及家長到場,並致贈每學童新台幣600元獎學金一事後,認時機成熟,於30日傳喚被告王某、游某及相關證人16名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 認被告王某、游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 項之對於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被告王某交保10萬元,被告游某請回。
桃檢籲請各候選人及選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凡假藉各種名義涉及賄選、選舉賭盤或散播假訊息等破壞選舉公正之行為,桃檢必全力追查、依法嚴懲。乾淨選風,有賴民眾挺身而出,若掌握不法情資,請撥打免費檢舉電話,檢舉身分全程保密,期盼全民與司法機關共同維護純淨選舉環境,共同守護台灣珍貴的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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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里長候選人為何被交保?
王姓里長候選人因涉嫌以假獎學金賄選,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因此諭令其以10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呼籲民眾如何協助維護選舉公正?
桃園地檢署呼籲各候選人及選民切勿以身試法,若發現假藉名義賄選、選舉賭盤或散播假訊息等破壞選舉公正的行為,可撥打免費檢舉電話,檢舉身分將全程保密,共同維護純淨的選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