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某國小1名謝姓營養師涉嫌自民國113年起,長期利用手機及微型攝影機,在校內教室、殘障廁所、活動中心等場所,偷拍女性同事及未成年女學生如廁、更衣,以及裙底、下體等私密影像。檢警調查後發現,謝男涉嫌偷拍4名女性同事及4名女童,今年6月遭警方查獲並扣押相關設備,台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指出,謝姓男營養師疑因滿足個人私慾,自民國113年至115年間,多次在學校廁所、教室及活動中心等處,偷拍1名女同事更衣、如廁以及裙底畫面,並拍攝其下體等性影像。謝男疑似在取得相關影像後食髓知味,進一步將偷拍對象擴及其他女性同事及未成年女學生。

今年2月間,謝男涉嫌在學校活動中心的殘障廁所內,偷拍另外2名女同事如廁;到了4月,他又在教室內偷拍另1名女同事裙底畫面,但此次偷拍並未成功。除此之外,謝男還涉嫌在學校活動中心殘障廁所或女廁內,在4名女童均不知情的情況下架設微型攝影機,偷拍女童如廁過程,拍下裸露下體等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

整起案件直到1名遭偷拍的女性同事發現謝男的可疑行徑後,通報校方並向警方報案,案件才因此曝光。今年6月1日,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謝男住家及辦公室執行搜索,查扣行動電話1支、微型攝影機1台及行動硬碟1個,經檢視相關設備後,查獲謝男涉嫌偷拍的性影像,進一步釐清其長期偷拍的情形。

台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謝男涉嫌偷拍4名女性同事的性影像,涉及《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其中1起因未能成功拍攝,則涉及未遂犯。至於偷拍4名女童部分,則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所規定的無故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罪。

檢方認定,謝男涉及的相關犯行共計8罪,因部分行為具有接續犯的關係,因此一併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依接續犯的一罪論處。全案後續將由法院進一步審理,謝男實際刑責仍待司法判決確定。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