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耳科醫學會發布成人聽損指引 50歲起定期篩檢防失能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郭思嫺、李衣綸/台北報導
台灣已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聽力退化不再只是「老了自然聽不見」的老化現象,而是不可忽視的公衛議題。台灣耳科醫學會發布《台灣成人退化性聽力損失臨床治療指引》,整合國際實證、台灣健保大數據與本土研究,提出11項關鍵行動聲明(KAS),建立從早期發現與診斷、階梯式介入管理,到成效驗證與定期評估的三階段照護路徑。也強烈建議,將醫療級助聽器結合聽能復健,列為第一線標準治療。同時呼籲,民眾自50歲起定期接受聽力篩檢。
全球目前約有4.66億人受到聽力損失影響,預估2050年將突破9億人。台灣65歲以上長者聽力障礙盛行率達38%,75歲達48%,85歲以上更攀升至70%。退化性聽力損失(ARHL)絕不只是「耳朵老化」,未妥善介入,除了增加聆聽疲勞與認知負荷,也與認知衰退、失智、跌倒、憂鬱及社交孤立高度相關。最終可能侵蝕長者自主生活能力,並加重家庭照護與長照體系負擔。
研究顯示,45至64歲中壯年聽力損失者,日後罹患失智症風險,較聽力正常者高出40%;跌倒風險增加2.83倍,交通事故傷害風險高出2.38倍,後續併發憂鬱症風險達3.22倍。然而,僅12.7%民眾知道,聽力損失是失智的重要危險因子,而且超過6成民眾,不清楚聽損可能導致認知功能下降,顯示國人對聽力與大腦健康的關聯,仍存在明顯知識缺口。
除了早期發現,另一項長期被忽略的問題,是許多長者即使知道自己有聽力損失,仍未接受適當介入。本土研究顯示,拒絕配戴助聽器者中,「配戴不適」占25.1%、「認為沒有社交需求」占14.0%,單純認為自己不需要占5.7%,因價格昂貴而拒絕者僅占5.1%。這顯示阻礙主因,並非只有經濟因素,也包括輔具不適應、低估自身溝通需求及病識感不足。
台灣成人退化性聽力損失臨床治療指引,將「辨識社經因素與治療偏好」納入照護流程,強調治療不能只看單一聽力數字,也不應只以經濟條件,作為是否介入的依據。臨床醫師應綜合評估患者的聽力程度、生活與社交需求、手部操作能力、視力、認知功能、科技熟悉度、家屬支持、經濟條件及醫療給付,並透過醫病共享決策,共同選擇最適合的治療方式。對需要使用助聽器的患者而言,「配了」不代表治療完成,從輔具選擇、專業驗配、聽能復健到後續追蹤與調整皆不可或缺。
第一階段為早期發現與診斷。指引建議50歲以上成人於醫療接觸時主動接受聽力篩檢;50至64歲每3至5年一次,65歲以上每1至3年一次。若初篩異常,應進一步接受耳部檢查及完整聽力評估,並辨識突發性、單側不對稱或其他非單純退化所造成的聽力問題,避免將可治療疾病誤當自然老化。
第二階段為階梯式介入管理。確診後應依聽力程度、生活需求與患者偏好,分級介入。較輕度者,可先從疾病衛教、溝通策略、環境優化及輔助聆聽裝置開始;當聽力損失已造成實質溝通障礙時,應積極評估醫療級助聽器,並搭配聽能復健;若屬重度以上聽損,且配戴合適助聽器後,仍有語音理解困難,則應轉介專科評估人工耳蝸。
第三階段為成效驗證與定期評估。對已接受聽覺輔具或其他治療者,應持續追蹤溝通目標與生活品質是否改善,並依年齡及病況定期重新評估。已知或主訴聽力變化的退化性聽損患者,至少每3年評估一次;65歲以上長者及配戴輔具者,建議至少每年追蹤一次。
台灣耳科醫學會強調,聽力照護應從「治聽力」走向「防失能」,接軌國民健康署長者整合式功能評估(ICOPE)與「健康台灣」政策,將聽力納入健康老化與預防失能的重要指標。聽力照護也不能只靠耳鼻喉科,家醫科、內科、高齡醫學科與基層醫療應共同加入。在日常診療中,主動辨識50歲以上成人的聽力問題,適時篩檢、轉介與介入,讓聽力健康真正成為預防失能的重要防線。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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