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22年於民視政論節目《辣新聞152》及社群媒體,點名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家暴、不認骨血、拋妻棄子」,遭提告求償1000萬。全案經三審定讞後,周玉蔻與民視須連帶賠償趙少康200萬元(加計利息後約205萬元),周玉蔻另須個人賠償20萬元確定。民視事後依合約內容,認為周玉蔻應就連帶賠償部分分攤責任,向其求償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10日)判決周玉蔻應全額賠償150萬元給民視,本案仍可上訴。

 

指控趙家暴拋妻棄子 周玉蔻判賠趙少康20萬確認

 

本案源於2021年趙少康宣布將參選2024年總統期間,周玉蔻在社群平台發文嘲諷,並於2022年9月19日主持節目時,公開點名趙少康,「那我就告訴你,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趙少康認為名譽受損遭抹黑,提起民事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下架內容。

 

歷經一、二審審理,法院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須連帶賠償趙少康200萬元,周玉蔻個人賠償20萬元,民視及周玉蔻應移除相關言論。最高法院於2025年2月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民視向周玉蔻追償150萬勝訴 可上訴

 

後續民視支付連帶賠償金額後,依雙方合作合約認為周玉蔻應負責分攤損失,提告求償150萬元。民視主張,若其言論導致公司損害,依合約應負賠償責任。

 

周玉蔻一度態度強硬,主張民視應自行承擔責任,主持費用有限,民視還有節目廣告、YT收益,應自行賠償趙少康,「沒有告民視就已經很好了」;其律師更表示,節目為預錄形式,是否播出將由民視決定,周玉蔻則信賴其審核機制。不過,雖周玉蔻後續態度軟化,希望與民視調解,但雙方最終未和解,遭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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