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美方301條款調查 行政院:將以貿易法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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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回應美國301條款調查,將依據貿易法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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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貿易代表署報告指出台灣法律未全面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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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將與勞動部、經濟部建立跨部會審定程序,阻絕強迫勞動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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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並修正就業服務法以保障移工權益。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針對美國以強迫勞動為由,擬對台灣等十四國援引三零一條款加徵百分之十關稅,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四)日表示,自美國三月十二日啟動調查以來,我方即透過書面與諮商管道積極溝通,行政院將依據貿易法,由勞動部與經濟部建立跨部會審定程序,針對強迫勞動相關商品進行限制輸入,以符合國際供應鏈人權韌性之永續治理。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報告指出,台灣目前法律未全面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對此,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說明,美方肯認台美簽署之對等貿易協定(ART),將台灣列為建議課徵較低關稅稅率的十四國之一。行政院強調,此次公告僅為調查程序之一,最終稅率尚未定案,台灣有信心爭取在逆差國中取得相對優惠待遇。
李慧芝指出,勞動部高度重視供應鏈勞動風險防範,後續將會同經濟部建立審定機制,決議後將以貿易法作為管制法源,阻絕強迫勞動貨品。她重申,台灣作為已完成ART簽署的國家,為維護相關待遇與優勢,將持續與美方維持緊密溝通。
經貿辦執行秘書徐崇欽則補充說明,為提升台灣產業國際信任度,政府已於二月十三日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協助產業依循國際規範管理移工。此外,行政院亦於四月九日送審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重點包含全面禁止留置勞工身分證件及財物。
徐崇欽強調,政府未來將持續精進雇主直接聘僱移工流程,優化仲介評鑑制度,並提升外籍遠洋船員的勞動權益保障,展現台灣接軌國際人權標準的決心,確保供應鏈不受強迫勞動因素影響,穩固台美經貿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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