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推動「繁花盛開計畫—綠色旅行計畫公共自行車租賃建置規劃與營運作業」,獲國家發展委員會核定第四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總經費達新臺幣7,838餘萬元。其中花東基金補助4,050萬元,地方配合款3,788萬9,000元,建設案已獲花蓮縣議會審議通過,將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挹注資源,全面強化花蓮觀光基礎建設。

面對多元天災衝擊,花蓮縣政府積極啟動復原與轉型,導入永續發展理念,打造低碳觀光環境。這項計畫預計於115年至116年間,共建置150處公共自行車租賃站點,導入1,500輛自行車(含電動輔助與一般自行車),採分階段推動,優先於人口密集區及珍珠景點、花東縱谷、東海岸、七星潭等核心觀光區建置,並同步建立智慧調度與營運管理機制。縣府也將規劃特色自行車驛站,結合在地文化與觀光亮點,全面提升旅遊體驗。

縣府指出,全案軟硬體建置完成後,預估每年可增加2萬人次以上觀光旅遊人數,創造逾2,000萬元關聯消費,帶動超過1,000人就業機會,同時每年約可減少202.68 MtCO2e碳排放量,兼顧觀光發展與環境永續。

縣長徐榛蔚表示,115年縣府另有「花蓮縣南區全齡運動公園新建計畫」及「花蓮縣吉安鄉健康園區工程計畫」獲國發會核定,展現縣府在交通、觀光與民生建設的整體規劃決心,持續邁向永續宜居城市目標。(梁國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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