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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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業正陷於土石方去化不足、成本墊高的結構性亂象。筆者研究此議題逾十年,曾成功將廢棄物製成新建材回用。解決「土石方之亂」的最佳歸宿為讓廢棄物重回建築。透過建材化利用,可有效避免環境污染並降低建築隱含碳排,工地處理難題也將迎刃而解。

筆者曾經訪談過某資源回收公會理事長,他表示,無論任何廢棄物,回收不是最大的問題,去化才是,長期觀察各類廢棄物治理經驗可以發現一個共同規律:只要產出量長期大於去化量,問題終究會爆發。不論是一般垃圾、事業廢棄物,或資源回收體系,當去化端的能力、需求或空間,跟不上產出速度時,短期或許還能靠暫置與轉運維持表面平衡,但最終必然形成制度性失衡。營建廢棄物亦然。

然而,當前多數土方之亂相關討論仍停留在「是否應增加掩埋場」、「能否再提供填海造陸地點」,或期待政府釋出更多暫置空間。這些作法或許能短暫紓解壓力,卻無法改變產出量與去化量之間的根本失衡。

回顧現行制度可以發現,營建廢棄物管理長期以「管末處理」為核心,制度關注的重點多半放在申報、清運與最終處置是否合規。在這樣的邏輯下,減量與再利用往往成為附屬選項。當去化端尚能勉強消化時,問題被暫時掩蓋;一旦社會容受度、環境條件或執法強度改變,整個體系便迅速失衡,土石方之亂也就全面浮現。

借鏡國際制度驅動循環營建

LEED綠建築認證系統早在20多年前的第一個版本,就已經把營建廢棄物議題直接納入評分項,目的是要降低營建廢棄物產生量與增加回收再利用率,作法是在設計與施工階段導入源頭減量與工地分類管理,可見國際上早就將營建廢棄物議題納入綠建築標準裡。

根據筆者公司所輔導的LEED認證案經驗,透過營建廢棄物管理機制與規範的導入,都可做到優於一般工地的減量與回收效果,甚至幫工地降低營建廢棄物處理費用。然而,即便成功回收,若回收後的材料沒有穩定且大量的去化出口,回收體系仍難以長期運作。這正是目前土石方問題最被忽略,卻也是最關鍵的一環。

建築工地需要外運處理的產物,主要分為土石方與營建廢棄物。土石方是挖地下室與基礎產出的;建築物興建過程則會產生營建廢棄物,如拆除既有建物就會產生拆除廢棄物,這也屬於營建廢棄物的一種。土石方去化除了常見的掩埋,可藉由處理重複再利用,「土」可改良成農用土壤,「石」可做再生級配料。

營建廢棄物是處理最麻煩的,既不適合掩埋,分類回收也麻煩。基於環保與循環經濟考量,應積極的將分類處理後的營建廢棄物,轉變成建築物可用的「循環建材」。盡可能降低流到環境的機會以及環境主管機關的管理成本,並以政策鼓勵之,增加新建工程吸納循環建材的誘因。

將回收後的營建廢棄物轉化為再生建材,才能建立長期、穩定且具規模的去化機制。混凝土、骨材、鋼材等大宗建材,本身就具有吸納大量回收材料的潛力,只要制度面能夠明確建立需求與規範,回收再生就可成為產業常態。

反之,若建材端缺乏實質需求,再生材料即使被回收,也只能停留在短鏈條、低價值的循環模式,最終仍回到掩埋或非法流向的老路。這也是許多營建廢棄物「看似有回收,實際卻無法去化」的根本原因。

建再生機制為終極解方

從這個角度來看,土石方之亂其實是整個營建產業缺乏「循環營建」思維的結果。循環營建的核心,為一開始就把建築視為資源循環系統中的一個節點。目前我們已知的回收技術,營建廢棄物高達98%都可回收再利用。

在循環營建的架構下,營建產業的轉型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是設計階段的源頭減量,透過材料配置與施工方式的優化,降低不必要的浪費;第二,是施工階段的工地分類管理,讓不同材質得以分流處理,維持材料的再利用價值;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一環,是在建材端建立制度化的再生材料使用機制,讓回收後的材料真正回到建築本身。

當這三個層次能夠有效銜接,營建廢棄物便不再只是「需要被處理的問題」,甚可轉化為可被再利用的產業資源。工地不再因去化受阻而停工,環境也不必承擔非法棄置的風險,整個營建體系才能逐步回到平衡狀態。

因此,面對這一波土石方之亂,真正需要推動的,是重新建立一套以循環營建為核心的產業治理邏輯。當建材成為回收再生的最大出口,營建廢棄物的產出量與去化量才能重新對齊,土石方問題也才有機會真正被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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