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怒了!廖繼斌轟這人忘恩負義:馬英九是恩公
馬英九基金會財政紀律風波愈演愈烈,前總統馬英九委任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等人,於今(25)日上午10點半召開記者會。基金會顧問、前二二八紀念館館長廖繼斌表示,李德維不但將法律曲解,尤其李還說「我不是馬前總統的部屬」,馬英九可說是李德維的「恩公」,竟說出這種忘恩負義的話,這讓他無法接受。
記者會由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戴遐齡主持,出席者包括馬英九基金會顧問廖繼斌、瀛睿律師事務所黃翊華律師、誠品會計師事務所周志誠台北所所長,以及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
廖繼斌在記者會提到,自己從民國63年台大法律系畢業後,50多年來從沒看過、也沒辦法想像「一個人可以把法律曲解到這個程度」,他直接點名三人調查小組成員之一的李德維,質疑他讓簡單的事情變得異常複雜,尤其李德維曾表示,調查報告須經董事會決議才能處理,結果他卻自行公布部分內容,「這種自相矛盾的行為,你不是在打自己嘴巴嗎?」
廖繼斌表示,自己從民國59年就加入國民黨,比李德維還資深,而李能當上不分區立委,是歷任黨主席提拔上來,包括2012年的馬英九、16年的朱立倫和20年的吳敦義,這些人讓李德維在不分區立委名單中前進,尤其是馬英九,更是李德維的「恩公」,李德維不應該忘恩負義,尤其李還說「我不是馬前總統的部屬」,廖繼斌說這點他不能接受,更直批李德維是辜負了父輩的聲望。
廖繼斌也舉出《財團法人法》第42條,澄清輔佐宣告的法律要件為「裁定確定」而非單純「申請」,受輔佐宣告或監護宣告的人不可以當董事,當然更不可以當董事長。但是李德維卻將「申請」等同於「裁定確定」,是錯誤的法律解讀,並質疑李德維在沒有確定裁定的情況下,僅憑家屬申請輔佐宣告就宣稱馬英九不是董事長。
廖繼斌指出,馬英九未出庭參與輔佐宣告程序,導致案件如同「放鞭炮」,等於給李德維做宣傳用。廖繼斌也批評,現行《民法》輔佐宣告的申請條件過於寬鬆,可能被濫用,尤其兄弟姊妹可能為了財產爭議而申請,呼籲此法律應修正。
廖繼斌也直接挑戰李德維,請他明確指出哪條法律規定「一申請輔佐宣告就裁定確定」,他更反問李德維,若是你的母親遭受同樣待遇,你會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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