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受困洪水求救仍喪命 竹北市民批鄭朝方一級應變流於形式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萱/台北報導
竹北市日前豪雨造成博愛街816巷黃姓女子不幸罹難,引發社會關注。有竹北市民投書媒體沉痛指出,黃女受困洪水時曾打電話向丈夫求救,並請丈夫代為報案,最後仍不幸身亡,直言這通電話不只是家屬難以抹滅的傷痛,也是竹北市政失靈最沉重的控訴,並將矛頭指向竹北市長鄭朝方,批評市府災後急於切割責任,而非檢討防災作為。
曾姓民眾表示,事故發生後,竹北市公所對外表示,鳳山溪屬中央管理、縣道屬新竹縣政府權責,封路則涉及警察及消防單位職掌。但他質疑,事故地點位於竹北市轄內,市公所身為第一線地方政府,最熟悉轄內易淹水熱區,理應肩負災害預警、巡查及應變責任,而非在事後強調權責劃分,將責任層層切割,「怎麼可以一出事就把責任切割得一乾二淨?」
曾姓民眾並引用《地方制度法》及《災害防救法》指出,道路管理、交通管制及災害防救規劃與執行均屬地方自治事項,災害應變內容包括警報傳遞、避難勸告、警戒區域劃設、交通管制及防止災害擴大等措施,他痛批,這些條文哪一條支持市公所遇到災害就可以說「不是我的事」?
這位民眾也表示,新竹縣政府早於民國102年即建立橋梁及便橋封閉作業機制,目的即在災害發生時迅速管制危險路段,他認為,重點不是鄭朝方事後如何解釋權責,而是事前有沒有巡查、有沒有預警、有沒有警示、有沒有管制、有沒有派員到危險路段勸離?
曾姓民眾並質疑,竹北市政府既已開設一級災害應變中心,就應展現最高等級應變能力,而不是一方面宣示全面應變,另一方面又將封路、警戒及交通管制等關鍵措施歸屬其他機關。他批評,一級應變不是拍照發文的舞台,而是要有人在現場、要有封鎖線、交通錐、警示牌、改道指引,要讓市民不要再把車開進死亡陷阱。
曾姓民眾表示,一條寶貴生命已經逝去,那通打給丈夫的求救電話,市府不能當成新聞一則,市長不能當成天災帶過,同時批評,「鄭朝方不要再甩鍋,不要再用法規話術掩蓋治理失靈。」
投書最後質問,「城市美學」難道是為鄭朝方擦脂抹粉?讓無辜市民絕望死去?「竹北市民要的是依法防災、即時應變、誠實負責的市長,不是災後切割責任、用文字遊戲逃避責任的市長。」
照片來源: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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