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案發時間為10日下午4時38分,黃姓男子駕駛保時捷休旅車載著陳姓女友行經光華二路與五權街口時,兩人在車內因感情問題爆發口角。陳女提出分手並下車欲離開,黃男情緒失控,拿出預先藏放的斧頭朝陳女揮砍,造成陳女左手臂遭砍傷、膝蓋受傷。

目擊民眾表示,陳女是用手擋住攻擊才導致手部大量流血,黃男隨後將陳女拖出車外,過程遭多名路人目擊並報警處理。警方獲報趕抵現場時,黃男看到警察試圖駕駛保時捷逃離現場,並在逮捕過程中抗拒掙扎、態度強硬。現場數名員警採取強勢作為,將黃男揪出車外壓制在地並上銬。黃男遭壓制時拼命喊痛。

救護人員趕抵後,在街頭為左手臂流血的陳女進行止血與簡易包紮,隨後送往醫院治療。陳女在等待救援時,忍痛舉起滿手鮮血的左手發限時動態,嗆聲男友「說自己是七賢幫的,把我砍成這樣還想跑,被警察壓制了,活該啦!」並將鏡頭帶到男友遭警方逮捕的畫面。事實上,案發前陳女就不斷透過限動與男友對嗆,直呼他是恐怖情人,還質疑對方「不是說要把我殺了,要帶槍來?」

甚至張貼疑似男友吸毒後的片段,批評他「吃藥吃成這樣」。黃男限動中也曾放話要對陳女開槍,行徑囂張。警方在壓制黃男時眼尖察覺保時捷車內擺放一個K盤,當場對黃男實施唾液毒品篩檢,結果呈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確認黃男涉及毒駕行為。苓雅警分局民權所所長劉滌吾表示,陳女送醫時意識清楚,經救治後無生命危險。

全案經警詢後,警方依法對黃男駕駛的保時捷實施扣車及扣牌處分。苓雅分局依刑法殺人未遂、毒駕以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黃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鑑於黃男持斧頭攻擊等情事,警方已建請檢察官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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