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41名幼童 改認544罪總刑度2878年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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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保員毛畯珅被控性侵、猥褻及竊錄共41名幼童,一審判決總刑度高達35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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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酌毛畯珅身為教保員卻利用職務之便犯案,且在調查期間仍持續犯行,難認定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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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二審改認定毛畯珅共犯下544罪,總刑度為2878年,但依現行法律規定,合併執行刑最高不得超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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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對受害幼童及其家庭造成嚴重且長期的身心創傷,家屬也經歷漫長痛苦的歷程。
一審判決指出,毛畯珅是幼兒園負責人的兒子,任職教保員期間,憑藉熟悉園內監視器拍攝範圍及死角,並利用其他教師與工作人員未注意之際,從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間,持續對41名幼童實施強暴、猥褻,另涉及竊錄及持有兒童性影像,近2年間共犯下510次犯行。
犯案時間接近2年 幾乎每天都在犯案
一審法官認為,毛畯珅家庭與教育背景良好,也具備社工及幼兒照護專業,身為幼保機構教保員及托育人員,本應負責保護幼童,卻為滿足個人性慾,將幼童當成發洩對象,並把兒童性影像作為收藏。
法院指出,毛畯珅又是幼保機構負責人的兒子,身分具有特殊性,對園內幼童也處於具有權威與管教能力的位置,因此更容易接近被害幼童。更嚴重的是,他在先前案件接受調查期間,仍持續實施相關犯行。
一審審酌,從毛畯珅先前涉嫌猥褻6名幼童的案件,到本案偵查及審理期間的歷次供述,均難以認定他已真心悔悟。法院同時考量受害幼童及其父母、家屬因案件承受的心理與精神創傷,以及幼童受害後的身心發展狀況;家屬在陪伴孩子面對傷害、參與偵查與審判程序期間,也經歷漫長而沉重的心理歷程。
一審因此就毛畯珅各項犯行,分別判處8月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涉及強暴或違反本人意願,使兒童遭拍攝性影像的部分,另分別併科150萬元至450萬元罰金。
法院指出,毛畯珅犯案時間接近2年,部分月份的犯罪頻率,已超過被害幼童當月到園天數的一半,甚至有月份幾乎每天都在犯案,對41名幼童及其家庭造成嚴重且長期的傷害。
依照一審認定的510項罪名,將各罪刑期與罰金加總後,宣告刑合計達3552年有期徒刑,罰金總額為5億6750萬元。
544罪判2878年 現行法最高執行30年
不過,依《刑法》第51條規定,被告若因多項罪名遭判處有期徒刑,合併執行刑最高不得超過30年。因此,一審法院最終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5億元;如無法繳納罰金,可易服勞役,並依罰金總額與1年日數的比例折算。
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針對毛畯珅部分犯行撤銷原判,重新認定他共犯下544罪,各罪分別判處2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告刑合計2878年。
由於案件尚未確定,未來若有罪判決定讞,仍須另行決定應執行刑,但依現行法律規定,實際執行的有期徒刑最高上限仍為30年。(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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