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態度很好」毒駕男連闖2紅燈還求情 警一句話神回堵嘴:不需要情勒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深夜驚見危險駕駛!28歲嚴姓男子9月8日凌晨駕車行經公正路一帶,短短幾分鐘內竟接連2度闖越紅燈,其中一次還在紅燈狀態下直接左轉,且通過路口時完全沒有減速,危險行徑全被巡邏員警目擊。警方上前攔查後,嚴男起初否認有吸毒,直到員警表示將進行毒品快篩,他才改口坦承曾施用毒咖啡包,檢測結果更驗出依托咪酯及愷他命陽性,當場讓警方依法究辦。
前鎮分局瑞隆派出所員警9月8日凌晨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公正路與武慶一路口時,發現嚴男駕車無視紅綠燈號誌直接闖紅燈。員警隨即提高警覺,沒想到尾隨觀察後,嚴男行駛至公正路與崗山中街口時,又趁紅燈直接左轉,短時間內連續2次違規,且通過路口時絲毫未見減速跡象,警方立即尾隨並伺機攔查。
員警盤查時詢問嚴男是否曾施用毒品,嚴男一開始矢口否認,直到警方告知將進行毒品檢測後,態度才出現轉變,改口承認曾施用毒咖啡包。經嚴男同意後,警方對其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及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
面對檢測結果,嚴男見難逃法網,隨即頻頻向員警求情,強調「我態度很好」、「我都有配合」,希望警方能夠網開一面。不過,員警並未因其說詞而鬆手,直接回應「你連闖紅燈又沒減速,真的很危險!我們對你態度也很好,不需要情勒」,仍依規定完成相關程序。
警方表示,嚴男涉及毒品及危險駕駛,全案調查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另針對毒駕及交通違規部分依法舉發。吸食毒品後駕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最高可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闖紅燈及紅燈左轉則依第53條第1項規定,各最高可處5400元,3項違規最高合計13萬800元,車輛及車牌也依法移置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