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今(31日)公布13名毒駕累犯者的全名與高清照片,希望藉由資訊公開發揮社會制裁力量及嚇阻效果。

高雄市警局公布13名毒駕累犯高清照片與全名,期盼發揮社會制裁力量。(圖/警方提供)

這13名毒駕累犯分別為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廖杏慈、蔡禮謙、盧勇志、龔冠霖、蔡璧鴻、楊怡欣、歐威克及戴建安,相關照片與姓名已全數公布在交通大隊官方粉絲專頁上。警方表示,毒駕者一上路就有家庭等著破碎,希望藉此讓毒駕者「社會性死亡」,也好過讓無辜用路人枉死。

毒駕案件數字持續攀升,統計今年1月至5月,高雄已取締毒駕739件,比去年同期暴增299件。這組數字背後藏著無數家庭對「下一個受害者會不會是自己」的恐懼。為展現強力防制決心,高雄市警局今年已規劃323場次毒駕取締專案,除了持續執行路檢、巡邏及強勢攔查外,自5月24日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推動「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不只抓毒駕,更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

警方持續加強路檢與強勢攔查,嚴防毒駕者上路危害大眾安全。(圖/警方提供)

新法強化毒駕查緝力度

自5月13日起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正式上路,大幅降低查緝門檻。只要駕駛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兆,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後,警方即可依現行犯當場逮捕移送,無需再等待進一步檢驗結果。

現行法規下,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最高9萬元,並可當場扣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二次最高可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還會逐次加重裁罰。如今毒駕者更被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警方態度明確,就是不讓毒駕者再有機會上路,把整條馬路變成別人的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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