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家人罵竟報假案!職業軍人借友iRent帳號收到超速罰單 謊稱「被盜用」遭判刑
職業軍人借iRent帳號給朋友卻收到罰單,為何會被判刑?
一名職業軍人因將iRent帳號借給友人使用,友人開車超速後,他擔心被家人責罵,竟向警方謊報帳號遭盜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該軍人犯了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軍人於115年1月21日收到罰單,發現是友人超速違規,卻在1月23日向警方報案,謊稱帳號遭盜用租車,意圖規避責任並誣指不特定人犯罪。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一名現役職業軍人,因將自己的iRent租車帳號借給友人使用,不料友人開車超速接獲交通違規罰單,擔心遭到家人責備,竟跑去警察局報案稱帳號遭盜用租車。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依法判處拘役 20 日,得易科罰金。
AI示意圖
根據判決,周男於民國114年12月8日將其所有iRent帳號、密碼借予楊姓友人使用,並同意楊姓友人使用其iRent帳號租賃小客車,周男115年1月21日接獲罰單,發現楊姓友人駕駛租賃車輛期間,因超速違規遭警舉發,於105年1月23日向派出所申告其iRent帳號遭盜用。
經查,周男於民國115年1月23日以遭人盜用帳號為由向警報案時,僅陳述:我不清楚是誰盜用帳號租車,是經家人告知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後,登入會員系統查看,才發現有人於114年12月9日12時42分許至翌日14時44分許使用帳號租車。
審酌周男僅因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後,擔心遭受家人責備,明知帳號並未遭人盜用,竟虛構不實情節,向警誣指不特定人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罪嫌,法治觀念顯有不足,且增加無辜第三人遭調查之風險,所為實有不該;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兼衡被告高職畢業之教育程度、職業軍人,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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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軍人為何會收到罰單?
該名軍人將其iRent帳號借給楊姓友人使用,而楊姓友人駕駛租賃車輛期間發生超速違規,因此收到罰單。
軍人報假案的具體情節為何?
該名軍人於115年1月23日向警方報案時,聲稱不清楚是誰盜用帳號租車,並表示是經家人告知收到罰單後,才發現有人於114年12月9日租車,意圖誤導警方。
法院判決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法院考量該軍人因擔心家人責備而虛構情節,誣指不特定人犯罪,顯示法治觀念不足,並增加無辜第三人遭調查的風險。但念其犯後坦承犯行,且考量其教育程度與職業,最終判處拘役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