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測又無照駕駛被裁罰5次 欠繳270萬元進戒酒中心辦分期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年約50餘歲的林姓男子,不僅因酒駕入監服刑7次,又因拒絕酒測且無照駕駛遭裁罰5次,被加倍裁處罰鍰,金額合計新台幣270萬元。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罰鍰金額被移送執行後,林男透過友人兼老闆,聯繫書記官後,主動至新北分署說明。除了表達想要強烈戒掉酒癮的決心,也承諾每月先行繳納3、4000元,希望戒酒成功後,以省下的酒錢,再多繳納一些罰鍰。
新北分署表示,林姓男子先後於民國108年8月、113年6月、8月及114年3月等,先後5次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莊、樹林及台北市萬華、大同等地區,被警察攔查實施酒測,但都因拒絕酒測,又無照駕駛,而且於10年內持續再犯,分別移送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及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後,被裁處18萬元、36萬元、54萬元、72萬元及90萬元等罰鍰,最後1次裁決則自148年8月起,5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安講習及公布姓名、照片。
新北分署表示,罰鍰部分自民國110年12月起,陸續移送執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林男自民國96年12月底至110年3月底,約13年3個月期間,共因酒駕觸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罪,入監服刑7次之多,每次刑期3月至20月不等,總計入監服刑達5年。最後1次則於111年10月間出獄獲釋,但也被新北分署列為重點執行對象之一。
新北分署表示,林男名下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人員主動積極於今年6月1日至,到他的住家現場訪視,由於未遇林男,只能留下現場執行通知及參加衛生福利部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等,請他自動至新北分署報告。隔天,他的友人兼老闆,即致電書記官確認,發現並非詐騙事件後,就提出請求,希望新北分署能幫助林男戒掉酒癮。
林男則在6月16日親至新北分署說明,他表示自己的酒癮,大到實在無法克制,需喝烈酒才足以止癮。但自己的酒精代謝機能又不佳,常常前日晚上飲酒,隔日仍無法完全消退,也因此入監服刑多次。在監服刑期間,曾嘗試戒掉酒癮,也曾長達4、5年未再飲酒,但某日酒癮又突然發作,短期間內,就將過去4、5年沒喝的酒全喝回來了。也因為害怕再入監服刑,只好選擇拒絕酒測,但不知會因此產生鉅額罰鍰。
新北分署表示,林男收到傳繳通知書及同意書後,驚覺事態嚴重,也發現政府有推出戒治酒癮補助方案,於是下定決心再次戒酒,並慶幸自己未婚,否則會貽害他人。至於鉅額罰鍰,他目前在工地打零工,按日計薪,也並非每日出勤,月薪不到3萬元,而且與患病治療中的父親租屋同住,實在無法繳清如此鉅額罰鍰。但承諾自7月起,每月繳納3至4000元。如戒酒成功,不僅可讓身體更強壯、健康,省下的酒錢亦能多繳一些罰鍰。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並應確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免害人害己。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的決心。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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