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從今(30)日開始,執行歷來最嚴格的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禁令,凡是任何人,在公共場所持有另類吸煙產品,像是電子煙、草本煙或是加熱煙等,即使沒有吸食,一旦被查獲,將被罰款港幣3千到5萬元,合台幣1萬2千元到20萬元。港府也表示,這項措施沒有勸導期,今天起立即執行,外地旅客也沒有豁免權。(葉柏毅報導)

據大陸「中新網」微信公眾號消息,香港衛生署表示,從4月30日起,對持有另類吸煙產品禁令,將嚴格執法,沒有過渡期,也不存在「首次違規先警告,之後再罰款」的勸導機制。此外,對於外地到港旅客也一視同仁,不會因為遊客身分,而豁免處罰。

消息也指出,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執法過程不會事先警告;如果有人在禁煙區吸食另類吸煙產品,會同時因為「在禁煙區吸煙」,以及「在公眾場所持有另類煙品」,而被開出兩張罰單。

消息指出,近年來,香港持續提升煙品管控措施,希望能打造「無煙香港」的願景。早在4年前,香港就已經禁止電子煙的進口和銷售。這次的規定,是在原有的基礎上,進一步收緊:從禁止電子煙進口和銷售,延伸到公共場所全面禁止持有和使用另類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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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 旅客注意!香港史上「最嚴禁煙令」 4月30日起實施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