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跨局處多「管」齊下防賭 德州撲克場所公告納管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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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將提供德州撲克桌具供民眾使用的營業場所納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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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旨在防止不法業者假借休閒娛樂之名從事賭博行為,維護社區及校園周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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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撲克場所將比照麻將館管理模式,建築使用類組認定為D-1組,且不得設於學校周邊200公尺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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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規定使用者將面臨罰鍰,並可能被停止使用。
相關組織:
桃園市政府
記者葉志成 /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持續強化治安防護網,公告將「提供德州撲克桌具供民眾使用之營業場所」納入管理。
為防堵易涉賭博性質場所衍生治安問題,桃園市政府持續強化治安防護網,公告將「提供德州撲克桌具供民眾使用之營業場所」納入管理,防止不法業者假借休閒娛樂之名,從事賭博行為,展現市府維護社區及校園周邊安全的決心。
經濟發展局指出,市府自114年起已針對易涉賭博性質的麻將營業場所建立管理機制,透過建築物使用類組認定及兒少保護相關規範,強化場所設置管理。考量近年德州撲克營業場所逐漸增加,常隱身於住宅區或社區大樓內,其營運模式與麻將館同樣具有供不特定民眾使用桌具及易涉賭博性質等特性,為避免不法業者藉休閒娛樂名義規避管理,市府比照麻將營業場所管理模式,將提供德州撲克桌具供民眾使用的營業場所納入公告管理,以健全管理制度並維護公共安全及社會治安。
桃園市政府持續強化治安防護網,公告將「提供德州撲克桌具供民眾使用之營業場所」納入管理。
依115年7月6日公告,凡於桃園市公眾得出入之營業場所提供德州撲克桌具供民眾使用者,其建築物使用類組將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認定為D-1組「供低密度使用人口運動休閒之場所」;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該類場所不得設置於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等學校周邊200公尺範圍內,透過建築管理及營業場所設置規範雙重把關,提高設立門檻。
經發局提醒,依建築法第73條規定,建築物應依核准使用類組使用;未經核准擅自變更使用者,將依建築法第93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使用。
經發局表示,本次公告延續市府近年強化易涉賭博場所管理政策,未來將持續會同聯合稽查小組,加強查核德州撲克等易涉賭博場所,並督促業者遵循相關法令,共同維護校園周邊及社區生活安全,打造安心、安全的營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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