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零容忍首例公布累犯 監理站專區4年共574人次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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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警局與監理站合作,公布首名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展現零容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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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監理站自111年起已公布共574人次的酒、毒駕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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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至5月,雲林縣已查獲210件毒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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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詳細說明了毒駕的罰則,包括罰鍰、吊扣駕照、吊銷牌照,以及累犯加重處罰與公布姓名照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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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將持續打擊毒駕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相關組織: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
(觀傳媒雲林新聞)【記者簡勇鵬/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局鑑於近期毒駕事故頻傳,為有效遏止毒駕重犯,特在今(3)日與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合作,公布雲林縣最新1名毒酒駕累犯者的姓名及照片;另外,雲林監理站自111年4月28日至115年6月3日所公布的酒、毒駕累犯共有574人次,其公布專區網址:https://cyi2.thb.gov.tw/News.aspx?n=11869&sms=14206&_CSN=4656。
由於毒駕是道路上的隱形殺手,更是危害民眾全民公敵,毒駕除處高額罰鍰及扣車外,更可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並移送法辦;雲縣警局為展現取締毒駕決心,已要求各外勤單位強力執法,經統計今年1月1日至5月底為止,共查獲毒駕210件,並在今(3)日依據雲林監理站6月2日依法公開資料,公布1名先酒駕、後吸食毒品駕車之累犯姓名及照片;也鑒於毒駕害人害己,特別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及心存僥倖,本局將持續打擊毒駕以維護用路人安全,並同時與雲林監理站合作公布毒駕累犯照片及全名,遏阻毒駕案件發生。
有關毒駕行為只要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除依刑法公共危險移送外,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2年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第3次以上將加重裁罰且無上限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另拒絕接受唾篩檢測者將直接處以新臺幣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拒測累犯者處新臺幣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將加重裁罰且無上限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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