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下令「少關人」 法務部:誤導輿論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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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澄清媒體報導,強調並未下令「少關人」,而是針對經濟弱勢的輕刑者修正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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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指出,修正內容旨在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以避免無力繳納罰金者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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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此舉是為了兼顧刑罰公平,減少短期入監對弱勢者及其家庭的負面影響,並促進復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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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強調,對於詐欺、性侵、毒駕等重大犯罪,仍將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
相關人物:
蔡英文
相關組織:
法務部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有關媒體報導「法務部長下令『少關人』恐步美國零元購後塵?」,法務部今(15)日提出澄清表示,與事實不符,誤導輿論。
法務部指出,本部針對全民所痛恨之詐欺、性侵、毒駕、組織、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之犯罪,一向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及嚴審假釋之態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正義。
法務部表示,《刑法》第41條針對非重罪而經法院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案件,設有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易刑處分。有能力繳納易科罰金者可以繳錢代替入監,無力繳納者則可易服社會勞動。但中低收入者、須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或負擔年邁父母生活者,往往因無力繳納或不符易服社會勞動條件而入監,造成不公平,除工作及收入中斷而失業或影響學業,也可能影響家人照顧,甚至不利日後復歸社會。
法務部強調,本部是針對經濟弱勢的輕刑者(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避免因「繳不起」罰金而入監,所以才修正相關規定,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及個案審酌空間,讓無力繳納者也能透過勞動履行刑罰責任,在兼顧刑罰公平的同時,減少短期入監的不利影響,維持家庭、工作及社會支持關係,促進復歸社會並預防再犯。旨揭報導與事實不符,誤導輿論。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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