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郎襲胸泥醉女恩客 乘機猥褻判刑11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大學肄業的小謝在入伍服役前,到台北市中山區一間男模會館當牛郎,卻乘女恩客泥醉之際,先撫摸她的胸部並摟抱及親吻,女恩客起身到包廂內洗手間再步出後,仍處於泥醉狀態,小謝竟然又撫摸她的左側大腿及臀部,小謝在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並有意與女恩客和解未果,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判小謝徒刑11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小謝案發時在北市中山區林森北附近的男模會館上班,去年10月4日晚間,被害女子前往消費,期間不勝酒力躺臥在包廂沙發上,已陷入無意識而不知且不能抗拒的狀態。此時,小謝見有機可乘,竟基於乘機猥褻犯意,大膽摸胸、摟抱並親吻女子得逞。
女子中途起身至包廂內的洗手間,怎料步出廁所後,仍不勝酒力再次躺回沙發上。小謝見狀再度貼上去撫摸女子的大腿及臀部。事後,女子悲憤前往中山分局報警,並經醫院驗傷診斷,檢方隨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
法官勘驗女子繪製之包廂平面配置圖、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等事證,補強小謝坦承犯行的自白,認定小謝的犯行。
法官審酌小謝為滿足一己性慾,竟於見女子因不勝酒力躺臥於沙發而已陷於無意識而不知且不能抗拒之狀態,撫摸女子之胸部並摟抱及親吻、撫摸女子之左側大腿及臀部,逕為本案乘機猥褻犯行,除傷害女子之身體健康外,更嚴重侵害其性自主決定權,所為實屬不該,應予非難。
衡酌小謝並無其他前案紀錄素行非差,小謝雖有意與女子調解,且亦提出具體調解方案,然因與女子提出之調解方案差距過大,致雙方未能達成調解,無法成立調解難認可完全歸責於小謝,但是小謝迄今尚未與女子達成和解、調解或賠償其損害,仍難於量刑上為有利被告之審酌,因此依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1月。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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