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花壇鄉日前發生路邊停放的自小客車離奇自燃火警,造成車輛嚴重毀損,經縣府消防局調查發現罪魁禍首竟然是1瓶「透明瓶裝水」。瓶身透過陽光聚焦,加上車內高溫,才會引發火警;籲請民眾炎夏高溫,寶特瓶、行動電源和打火機等物品都不宜留在車內,以免引發危險。(李河錫報導)

時序已進入炎夏,7月份的大太陽不僅會曬傷人體,連停放在戶外的車輛也常熱得像個大烤箱;根據彰化縣消防局統計,近3年縣境內至少就發生5起,因為天熱高溫,引發車輛疑似自燃的火警;然而,經調查釐清後,大部分並不是車輛有問題,而是車內置放打火機、鋰電池,在大太陽曝曬、引發光聚熱,引燃車內物品所造成;近期花壇鄉,也發生停在路邊的自小客車,離奇自燃火警;經火調課人員仔細搜查、加上科學驗證,終於查出罪魁禍首,竟然是車內1瓶「透明瓶裝水」,因瓶身透過陽光聚焦,加上車內高溫,才會引發火警。

因此,縣府消防局長施順仁彙整後,籲請民眾炎夏高溫,寶特瓶、行動電源和打火機等物品都不宜留在車內,以免引發火警而造成損失。

天熱!易燃物放車內常成為引發汽車火警禍源;彰化縣消防局強化宣導,提醒民眾移除危險物,以免變成「縱火犯」!(圖:彰化縣消防局提供)

為了驗證,火調人員也進行模擬實驗,一般轎車在夏天太陽底下20分鐘,座椅測量溫度就高達攝氏60度,最高溫則出現在儀表板上方,可達攝氏88度;如擺上透明的瓶裝水,就像「凸透鏡」一般,把太陽光集中在一個點上,所形成局部高溫,竟然可高達115度以上,只要10分鐘就可能引發火警。

彰化縣消防局也強調,除透明瓶裝水外,玻璃瓶、放大鏡、化妝鏡、水晶飾品、玻璃球等具有聚光效果的物品,都要避免放置在車內;此外,夏季密閉的車廂溫度可在短時間內快速升高,行動電話、行動電源、打火機、芳香劑等物品也可能因高溫導致爆裂或起火,民眾停車時應一併檢查並妥善移除,以降低車輛火災的風險。

這篇文章 瓶裝水成聚焦鏡釀火燒車 彰化縣消防局:曬10分鐘恐引發火警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