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角抵加/李豔萍綜合報導)請病假後,全勤獎金被扣光、考績也下降,可以怎麼處理?依勞動部現行請假權益說明,自2026年1月1日起,勞工一年內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日,雇主不得因病假給予不利處分;全勤獎金則按請假日數比例扣發。勞工核對薪資單時,可分別確認全勤扣款、病假工資及考核理由,保留請假與給薪紀錄,作為反映爭議的依據。

關鍵資訊

  • 適用對象: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本文說明普通傷病假。
  • 10日保障:一年內實際請假累計未超過10日,包括剛好10日,雇主不得因病假作不利處分。
  • 全勤扣發:依普通病假日數比例計算;勞雇有更優約定時依約定。
  • 工資規則: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30日的部分,工資折半發給。
  • 爭議處理:留存請假紀錄、薪資明細與考核通知,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反映,或撥1955諮詢。

病假累計10日內受保障,超過10日仍要綜合考核

《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之1明定,一年內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日,除法規另有規定外,雇主不得因請病假給予不利處分。勞動部列舉的情形包括因病假降低考績、影響升遷、降調或取消原有福利;是否構成違規,由具體事實判斷。

病假超過10日,雇主考核仍要綜合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與實際績效,不能只用病假天數作為評量因素。10日是這項不利處分保障的日數,普通病假的可請天數另依第4條規定: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最多30日,住院等情形另有規則。

每月全勤3,000元,請1日普通病假最多扣100元

依勞動部全勤獎金問答,每月全勤獎金3,000元,當月請1日普通病假、其他工作日均出勤,因這一天病假扣發的全勤獎金最多為100元,計算為3,000元÷30日,全勤仍有2,900元。

全勤扣款依「每月全勤獎金÷30×普通病假日數」核算。若勞雇約定以小時請病假,勞動部2026年1月9日函釋規定,每小時按全勤獎金÷30÷8計算。以3,000元全勤、請病假4小時為例,扣款為50元。公司有優於法令的給付約定,則按較優約定辦理。

全勤扣100元之外,病假工資還有半薪計算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月薪制的一日工資計算,依勞雇約定辦理;勞動部函釋並指出,正常工時內依出勤發給的全勤獎金屬工資,按當月實際發給金額計入計算。

勞動部原函提供的算例是:正常工時月薪33,000元,其中本薪30,000元、全勤3,000元;請1日普通病假,其他工作日照常出勤,按除以30計算一日工資。全勤先扣100元,病假半薪另扣548元,當月工資為32,352元。548元及32,352元均為函釋列示金額。這組條件下,工資合計少648元,勞工可據此核對薪資明細上的不同扣款項目。

AI生成資訊圖,依勞動部2026年1月9日函釋整理,非官方製圖。月薪33,000元含全勤3,000元、請1日普通病假、其餘工作日正常出勤及日工資除以30;全勤扣100元、病假工資扣548元,當月工資32,352元。

被扣光全勤或因病假降考績,保留三類資料

對給薪或考核有疑問,可先向公司索取扣款計算式與考核理由,再整理下列資料:

  1. 請假資料:病假日期、時數、核准紀錄,以及已提供的就醫證明。
  2. 薪資資料:勞動契約、全勤發放辦法、當月及前月薪資明細。
  3. 處分資料:考績、降調、減薪或取消福利的通知,以及公司說明理由的訊息。

勞動部病假保障問答說明,勞工釋明遭受不利處分的事實後,雇主負責舉證該處分與請病假無關。爭議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諮詢管道包括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涉及考核合理性與個人權益的爭議,也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常見問題

生理假或安胎休養也會用掉這10日嗎?

勞動部說明,生理假、安胎休養等依法另有不利處分保障的假別,不列入這10日普通病假計算;這些假別的全勤保障另依相關法律辦理。依勞動部現行權益頁,生理假、安胎休養,以及妊娠未滿3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普通傷病假,均不適用一般病假按比例扣全勤的規則。

獎金叫「績效獎金」,還受全勤比例保障嗎?

勞動部全勤問答指出,若該獎金單純以出缺勤為發給標準,性質與全勤獎金相同,也適用按比例扣發規定。判斷重點是發給條件與報酬性質。

同月另有遲到、事假,公司可以多扣全勤嗎?

勞動部說明,遲到、早退或一般事假等其他扣減條件,可在不違反法令下依原約定辦理。病假部分仍按比例核算;若勞工對超過病假比例的扣款有疑問,雇主應提出其他扣減原因的依據。

資料來源與更新紀錄

病假、工資與考績權益對照

核對項目 現行規則 薪資或考核資料怎麼查
一年普通病假累計未超過10日 除法規另有規定外,雇主不得因病假給予不利處分;包括剛好10日 比對請假日期與考績、降調或福利變動理由
普通病假超過10日 考核仍綜合工作能力、態度與實際績效,不能只看病假日數 索取考核項目、分數及評量理由
普通病假工資 一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有更優規定時從優 核對一日工資計算約定、病假日數與扣款項目
普通病假全勤獎金 按請假日數比例扣發;月全勤3,000元、請1日病假且其餘工作日出勤,全勤最多扣100元 核對全勤金額、病假日/時數及計算式
生理假、安胎休養等特別保障假別 生理假與安胎休養不計入10日;其全勤獎金另有不受影響的保障 核對申請假別,勿與一般普通病假混列
對扣款或考核有爭議 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反映、申請調解,或撥1955諮詢 整理請假紀錄、薪資明細、公司規則與處分通知

月薪33,000元、請1日普通病假的官方算例

條件:正常工時月薪含本薪30,000元、全勤3,000元;其餘工作日正常出勤,一日工資按除以30計算。下列548元及32,352元採勞動部原函列示金額。

薪資項目 計算或依據 金額
原正常工時月薪 本薪30,000元+全勤3,000元 33,000元
全勤扣款 3,000元÷30日×1日 −100元
扣款後全勤 3,000元−100元 2,900元
病假工資扣款 (30,000元+2,900元)÷30×1/2;原函列示整元金額 −548元
當月工資 30,000元+2,900元−548元 32,352元
工資合計減少 全勤扣款100元+病假工資扣款548元 648元

表格依上列勞動部病假問答、現行法條及2026年1月9日函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