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兒少未來帳戶條例》 政府每年給6萬到18歲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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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提供孩童從出生到18歲的育兒津貼與帳戶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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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內容包含出生時的6萬元啟動金,以及0至18歲期間每年6萬元的育兒津貼或帳戶撥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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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至18歲時,孩童至少可累積約114萬元,所需預算初估每年約2000至2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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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適用對象為未滿18歲、在境內有住所且年度居住滿183天之中華民國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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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帳戶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存收益,不足部分由國庫補足。
立法院院會今(24日)三讀通過國民黨、民眾黨共同提出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民眾黨團表示,主打「666方案」,孩童出生時即可或捯6萬元啟動金;0至6歲每年6萬元育兒津貼;7至18歲則由每年3萬元育兒津貼及3萬元撥補入帳,加起來每年也是6萬元。透過育兒津貼及未來帳戶撥補,預估孩子年滿18歲後,至少可累積約114萬元。依照今天三讀通過的版本初估,每年所需預算約新台幣2000億至2100億元。
依據三讀條文,未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且在境內有住所,並年度居住境內滿183天者,將有「台灣未來帳戶」及「兒少成長津貼專戶」2個個人帳戶。此法施行以後出生者,在未來帳戶開立後首年由主管機關撥入6萬元「啟動金」;另外在開戶人7歲至18歲期間,每年撥入3萬元「撥補款」。而未來帳戶在開戶人18歲前,開戶人、其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可存入「自存款」;開戶人法定代理人的雇主,亦可每年提撥最高5萬元企業贊助款。
條例規定,所需經費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地方執行經費由中央補助;發放金額每3年將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及人口結構變化檢討調整,送行政院核定後提報立法院審議。中央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地方則由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負責推動。
三讀條文指出,未來帳戶經營管理由主管機關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辦理,且存款期間內除有特殊情形,不得提領。並設有保障收益,帳戶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存收益,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三讀條文規定,未來帳戶在開戶人18歲前,開戶人、其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能存入「自存款」;而開戶人法定代理人的雇主,亦能每年提撥最高5萬元企業贊助款。(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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