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就違規!常見菸酒販售NG行為 

【記者 王苡蘋╱高雄 報導】網路購物、海外代購盛行,但菸酒並非一般商品,從網拍、社群平台代購,到將出國帶回的免稅菸酒轉售,都可能在不知情下觸法。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整理民眾常見的3大菸酒違規行為,提醒網路刊登販售資訊即可能挨罰,免稅菸酒也不得轉售牟利,最高恐面臨50萬元罰鍰。

一、網拍、代購菸酒大踩雷?小心 1 萬元至 5 萬元罰鍰找上門! 

隨著科技發展及網路普及,國人的購物渠道也逐漸從實體店面轉向各式網拍平台或直播賣貨平台,但並非所有的商品都能透過網路販售,菸酒品就屬於其中之一,依「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8條第1項規定,菸酒品的販賣不得以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的方式為之,違反者,將依法處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表示,不論是透過網站、網拍平台(如蝦皮、露天)、社群媒體(如臉書、IG、Threads等),或是通訊軟體(如LINE)販售或代購菸酒品,全部都屬於禁止的範圍,且販售或代購行為不以交易完成為要件,一經發現就有被開罰的可能。

二、 民眾出國大買免稅菸酒回國「轉售」賺差價小心被罰 50 萬! 

旅遊旺季來臨,出國血拼好開心!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特別提醒,在機場免稅店大買特買之餘,務必遵守入境通關規定:

年齡限制:入境旅客攜帶酒品須年滿 18 歲;菸品須年滿 20 歲。

免稅額度:酒品 1.5 公升(不限瓶數);捲菸 200 支(1條)、雪茄 25 支或菸絲 1 磅(三者擇一)。

財政局強調,旅客攜帶入境的免稅菸酒僅能自用或送禮,若在網路或實體店面轉售,將違反《菸酒管理法》第 46 條,依法處新臺幣3萬元至50萬元罰鍰,請民眾不要為了賺取小額價差,而換來沉重罰單!

▲於公車侯車亭刊登廣告,提醒市民勿轉售免稅菸酒。(圖/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提供)

三、私劣菸酒碰不得 一不小心恐受罰 

使用菸酒品會對健康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我國政府針對菸酒品的製造、輸入、販售、標示及廣告促銷都訂定完整的法規加以規範,以杜絕損害民眾身體的私劣菸酒。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說明,製造、輸入、販賣或運輸私劣菸酒,都可能面臨高額罰款或刑罰!常見的違規行為包含「販售無中文標示的外國菸酒」、「販售私釀補酒」及「相關從業人員自碼頭運輸未稅菸品」等。

為了增進民眾對菸酒法規的瞭解,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透過多元媒體管道,辦理各類菸酒法令廣告,也會配合市府的重大活動設攤宣導,與民眾面對面互動,解答疑惑,希望藉由宣導來降低誤觸法網受罰的情形。李瓊慧局長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相關法規,切勿以身試法,如有菸酒法令相關問題,歡迎撥打(07)3314320,或上網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宣導網(https://finance.kcg.gov.tw/eduweb) 查詢。(警語:私菸入口健康出走 私酒入口生命失守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廣告/部分經費來自菸品健康福利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