繫繩一小步 安全一大步 玉警全面提醒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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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為降低寵物未繫繩引發的交通事故風險,加強宣導飼主責任與正確飼養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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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里分局透過社區、部落及村里宣導,並製作海報文件,提醒飼主避免寵物於道路或公共空間閒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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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里派出所結合花蓮動植物防疫所,針對臺9線事故路段周邊住家進行聯合宣導,說明寵物未繫繩的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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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醒飼主,疏縱動物妨礙交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300至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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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若因疏於管理導致動物造成他人傷亡,除民事賠償外,可能涉及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刑事責任。
相關人物:
許竣閔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花蓮報導】近期因飼養寵物未妥善繫繩,導致寵物闖入道路進而發生交通事故,引起高度關注;據此,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為有效降低相關肇事風險,分局長許竣閔責請轄內各分駐、派出所全面動員,主動深入社區、部落及各村里,加強飼主責任與正確飼養觀念之宣導。
各所除透過各項勤務時機,向轄內有飼養犬隻之民眾逐一宣導外,亦針對重點路段周邊住家加強提醒,並製作海報及相關文件,強化自主管理意識,避免寵物隨意於道路或公共空間閒晃,藉以降低危害發生機率。
其中,東里派出所更結合花蓮動植物防疫所,前往臺9線曾發生嚴重交通事故之路段周邊住家進行聯合宣導,針對當地民眾加強說明寵物未繫繩可能造成之危險性,提醒駕駛人行車風險及寵物安全問題,期望透過跨機關合作,提升整體宣導成效。
玉里分局強調,臺9線車流量大,一旦寵物突然竄出,駕駛往往難以即時反應,極易釀成交通事故,甚至衍生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如疏縱或牽繫動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可處飼主或行為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此外,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對所飼養動物負有妥善管理義務,不得放任其任意外出或危害公共安全,違者將由主管機關依法裁處;最後如因飼主疏於管理,致動物竄出道路並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除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也可能涉及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等刑事責任,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可輕忽!
玉里分局長許竣閔表示,寵物不僅是家庭成員,更需要妥善管理與照顧,飼主應確實落實外出繫繩措施,避免放任犬貓於道路上活動,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社會安全,防止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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