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CC擴大變頻器禁令 有線通訊納管、BESS新增45X安全港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近日發布更新指南,擴大對外國通訊設備禁令的適用範圍,特別針對電力系統中的變頻器(inverters)祭出新規定。新禁令現在涵蓋所有具備或設計可接受透過乙太網路、Wi-Fi、行動網路或藍牙等有線或無線方式進行遠端通訊功能的電網互動式變頻器。此前,該禁令僅限於無線通訊設備。
根據《Energy Storage》報導,這項更新是依據美國國防部(Department of War)的進一步評估。美國國防部指出,無法連接電網的變頻器(即非電網互動式變頻器)對公用電網不構成威脅,其風險主要侷限於局部影響,可在地方層級進行管理,不會危及整體互聯電力系統。因此,純粹的交流轉直流整流器和離網變頻器已從「管制清單」中移除。
值得注意的是,聯邦通訊委員會此次為電池儲能系統(BESS)相關產業引入一項「安全港」條款。未來,若外國製造的功率變頻器符合美國《45X 條款》稅收抵免的資格,將不會被歸類為禁令下的「外國產品」。這為符合《45X 條款》資格的製造商提供自動合規的途徑,無需完全遵循《購買美國產品法案》(Build America, Buy America Act, BABA)的嚴格規定。BABA 規定要求美國零組件成本在 2028 年前須超過總設備成本的 65%,並在 2029 年起提高至 75%。不過,對於那些擁有中國多數股權公司的企業而言,「受關注外國實體」(Foreign Entity of Concern, FEOC)規定仍可能使其取得 45X 條款資格的過程複雜化。
諾頓羅氏律師行(Norton Rose Fulbright)強調,聯邦通訊委員會表示,在變頻器製造商符合 45X 稅收抵免資格的情況下,其國籍身份與禁令無關。此外,針對已部署或先前已獲授權的變頻器,仍允許接收軟體與韌體安全更新。聯邦通訊委員會還提議,允許以小批量形式進口未經授權型號的設備,但僅限於非商業實驗室測試與研發用途,並將單次進口上限從現行的 4,000 台大幅下修至 40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