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打詐行動綱領 基檢起訴全台最大幫派詐欺跨國洗錢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有幫派背景,綽號「秘書」的董姓男子,夥同黃姓、邱姓等5名主管,又招募了11名操盤手,以自行成立或收購之63家人頭公司並開立銀行帳戶,替博弈、投資、求職、網路購物等詐欺集團層層洗錢到境外公司,可疑金流高達84億元,基隆地檢署偵查後,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治法及刑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重刑。
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於114年8月間偵辦毒品貨櫃走私案,對國內某幫派位於台北市堂口發動搜索,自扣押證物中發現大批人頭公司及鉅額不明金流等資料,查悉該不法集團可能另涉大規模金融犯罪,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周靖婷指揮偵辦。
檢調發現,該詐欺洗錢集團以某幫派「秘書」董男為首,夥同黃男及邱男等5名主管,招攬吸收許男等11名操盤手,使用自行成立或收購之63家人頭公司並開立銀行帳戶,與多組詐騙集團合作,收取包括博弈、投資、求職、網路購物等各類型詐欺集團向被害人詐得款項,及疑似來自博弈、毒品販運等其他犯罪集團的不法資金。
這個洗錢集團先匯至他們控制的第二層16家人頭公司帳戶,再轉匯至大陸、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及美國共146家境外公司。經查自113年至114年2年間,該詐欺洗錢集團藉此手法匯出境外之犯罪所得及疑似不法來源資金,共計高達美元2億7345萬623.51元;以匯率1比31折合計算,計84億7696萬9329元。
董男與黃男等人為掩飾這些人頭公司大量金流轉出、轉入之洗錢跡象,又由董男指示工程師製作各該人頭公司的不實官方網站,在網站上顯示這些公司營業介紹、對外販賣物品等不實資訊,並由邱男、張男生成不實之訂單紀錄,以應付銀行之風控規定。
檢調表示,本案詐欺洗錢集團因收匯款次數頻繁、金額龐大,為規避國稅局查帳及金融單位洗錢稽核,又僱用張女等人擔任會計帳務人員,並與多家記帳業者勾結,以名下人頭公司製造大量相對交易及循環交易,製作不實交易憑證及虛開發票,甚至製作不實進出口報單、偽造國際貿易交易紀錄,以虛假交易作為將詐欺等境內犯罪所得移轉及跨國匯款;並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及營所稅,製造人頭公司正常營運假象。該集團運作高度組織化及系統化,迅速將詐欺、賭博、毒品等犯罪所得移轉至境外,形同幫派及犯罪集團資金大動脈。
檢方指揮調查局陸續發動3波偵辦行動,共計搜索32處、拘捕6人、約談30人、扣押101個帳戶及3處房地產,查獲疑似犯罪金額共計美金2億7千3百萬餘元,約合新台幣84億餘元,查扣不法犯罪所得1億209萬4341元。
檢察官偵查終結,認黃男等人涉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之操縱犯罪組織犯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之洗錢罪嫌及刑法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及意圖營利供給賭博等罪嫌起訴。並審酌黃男、邱男大量設立人頭公司及申設銀行帳戶,將銀行帳戶互綁約定轉帳後,大幅提升每日轉帳之上限金額,大量將詐欺、賭博不法金流洗出,造成人民財產嚴重損害,斲傷我國金融秩序,惡性重大。
就被告黃男、邱男操縱犯罪組織犯加重詐欺部分,向法院具體求處有期徒刑8 年,就其餘13次詐欺犯行,分次向法院求處3年2月;就被告張男、張女各次詐欺犯行,分別具體求刑3年;就被告許男各次犯行,則分別求刑2年6月、2年不等有期徒刑。
照片來源: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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