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指揮樹林分局查獲1個力討債集團,該集團採公司化管理成員每天打卡、回報討債進度,對欠債民眾除了手機定位功能及車輛GPS定位器追蹤,並以強押拘禁、毆打凌虐,甚至恫嚇將拍攝被害人裸露身體或性私密影像散布,行徑極為惡劣!新北地檢署將吳姓男子等8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私行拘禁、傷害等罪起訴,並就涉嫌發起、主持及指揮該犯罪組織之吳姓男子具體求刑15年。

 

警方前往暴力討債集團據點攻堅。翻攝畫面  


新北地檢署指出,被告吳姓男子自114年9月間起,在新竹縣湖口鄉設立據點,招募被告陳姓、金姓、黃姓、吳姓、李姓等男子加入,分別負責放款、收款及催討債務等工作。該集團採嚴密公司化管理模式,要求成員每日定時打卡,透過通訊軟體群組分派任務、回報討債進度,並由吳男統一調度資金、核對帳目及發放薪資、獎金。為掌握債務人行蹤,更利用Google地圖位置分享、手機定位功能及車輛GPS 定位器追蹤債務人,甚至強行掃碼登入他人通訊軟體帳號,非法監控債務人之通訊內容及活動軌跡巷,以科技監控結合暴力手段催討債務。

 

警方搜索嫌犯車輛。翻攝畫面


115年2月間,因被害人未能如期還款,集團成員竟在新北市樹林區將其強押上車毆打、強迫吞食帶殼茶葉蛋,並以威嚇飲尿等方式凌虐,再將其載往新竹縣湖口鄉,持續限制行動自由及恐嚇交付款項,甚至強迫被害人錄製自願上車、未受傷害之不實聲明影片,企圖掩飾暴力犯行。集團成員並在掌被害人行蹤後以傷害其配偶相威脅,並強行限制其配偶行動自由,迫使交付現金5萬元及簽署本票。另有集團成員多次前往被害人營業場所張貼催討紙條、猛力敲擊玻璃大門,藉恐嚇及騷擾,妨害營業,迫使被害人還款。

 

暴力討債證物。翻攝畫面


該集團甚至涉嫌以傷害債務人子女、配偶等親友相威脅,恫稱再不還款就要將其子抓走,並強行拍攝被害人裸露身體或性私密影像,以散布影像恐嚇還款;另有成員持斧頭抵住被害人頸部揚言殺害,並持手機全程錄影,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另強押債務人上車毆打、恐嚇,致被害人眼鏡破裂、臉部嚴重撕裂傷,仍將其載往租屋處持續拘禁,以暴力方式逼迫清償債務。等姓被告另涉嫌協助保管、調度不法討債所得,並以現金購買高價名錶等方式,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來源及去向。

 

 

警方查扣暴力討債證物。翻攝畫面

 

新北地檢署指揮樹林分局持續蒐證,於115年6月25日及9月3日接連搜索該集團位於新竹縣及桃園市之據點,查扣現金200餘萬元、大量借款本票、手機、平板電腦及相關犯罪工具,並就被告吳姓、陳姓、金姓、黃姓、吳姓等5名男子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察官認吳姓男子犯罪手段極為惡劣,且犯後猶百般推諉卸責、毫無悔意,因而具體求刑15年;其餘被告分別具體求刑8年、6年及4年。新北地檢署嚴正強調,私人債務糾紛應循合法途徑解決,任何人均不得假借債權行使之名,以暴力、恐嚇、拘禁或非法監控等方式侵害他人權益。本署將持續結合司法警察機關積極查緝組織性暴力討債犯罪,依法嚴辦,維護人民生命、身體、自由及
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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