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院黨團與民眾黨立院黨團去年底分別提出針對總統賴清德彈劾案,指控他違憲失職、破壞憲政秩序。立法院今(24日)舉行朝野協商後確定,彈劾案將於5月19日進行記名投票。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規定,彈劾案須獲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76席)才可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根據時程規劃,今年1月14、15日舉行公聽會,1月21、22日以及5月13、14日安排兩輪邀請賴清德至立法院說明並接受朝野立委的詢問。並於5月19日賴清德就任2週年前夕進行彈劾案記名投票。

 
國民黨團1月曾於記者會指出,彈劾是憲法賦予國會的最莊嚴權力,賴清德身為總統,面對重大違法失職的指控,應親自坦然赴國會說明,但卻未積極回應,並批評賴清德心虛與怯懦。
 
 
但是,依目前立法院席次分布,國民黨52席、民眾黨8席、無黨籍2席,合計仍未達76席門檻,因此彈劾案要通過在實務上具高難度。(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