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旁拍攝引發爭議 警方依法通知到案說明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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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文山區一名男子在公車站牌前遭人持手機拍攝,報案後警方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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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拍攝者要求對方刪除照片,對方表示已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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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知拍攝者到案說明,對方稱僅拍攝路人影像,不知觸法並已刪除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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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彙整資料後,依違反個資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相關組織:
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於115年5月16日晚間接獲當事人至派出所報案,指稱在木柵路一段公車站牌前遭一名男子持手機拍攝。經了解,當事人現場即要求對方刪除照片,對方亦表示已配合刪除。
警方受理案件後,立即通知行為人到案說明,經行為人表示渠僅是拍攝路人影像畫面,不知可能觸法,並且已刪除手機內相關影像資料。本案俟彙整相關資料後,依違反個資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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