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遭指收受鴻展公司大股東廖俊松、廖力廷父子500萬元賄款,桃園地方法院昨天(14日)首開庭審理,首度傳喚污點證人廖力廷作證,進行長達5.5小時交互詰問,焦點集中於賄款流向及相關事實。廖力廷庭上坦言案發後承受極大壓力,並提及住家附近常出現不明人士,甚至曾遭市府前官員怒視;不過在辯方詰問下,其證詞多次出現變動。

 

鄭律師團稱廖說法前後不一

 

政治工作者周軒今(15日)在臉書上指出:「由於他曾親自送錢到官邸給鄭文燦,也是退款的唯一見證人,因此證詞格外重要。桃檢派出公訴檢察官邱健盛。鄭文燦這邊派出出身台北地檢署的律師施宣旭。算起來是學長學弟的頂尖對決。沒想到在法庭上,廖力廷的表現實在令人傻眼。」

 

庭訊中,檢方針對資金交付細節進行詢問,廖力廷表示,鄭文燦於2018年8月13日得知廖俊松遭監聽後,曾邀其至官邸退回500萬元與600萬元政治獻金。不過辯護律師指出,廖力廷早期供稱款項為「政治獻金」,後又改稱「對價」,說法前後不一。廖回應,起初認為給政治人物金錢即屬「政治獻金」,後經調查官解釋貪污法條才理解涉及賄賂,並稱退款記憶來自蒐證畫面,但卷證中未見相關資料。審判長也在庭上多次說明政治獻金與賄款差異,強調前者不求回報、後者屬有條件交換。

 

針對外界關注的500萬元現金交付過程,廖力廷說法亦與起訴內容有所出入,稱當天是在鄭文燦返抵官邸前,由其父廖俊松自行將黑色手提袋放置桌下,並坦言自己僅「臆測」鄭文燦知情,且未聽聞雙方談及土地開發案,相關說法與鄭文燦主張「遭廖俊松丟包、當晚未談及開發案」一致。另對於曾指稱退還1100萬元(含500萬元賄款與600萬元政治獻金)一事,廖也當庭改口「那我應該記錯了」。

 

退款唯一見證人 坦承藥物副作用出現「記憶混淆」

 

此外,在辯方進一步詰問下,廖力廷坦承偵查期間因藥物副作用影響,出現「記憶混淆」、「時序紊亂」,部分證詞甚至依檢調資料「拼湊」,並對起訴書中多項關鍵指控表示「是出自自己的臆測」或「記錯了」,對關鍵問題亦回應「我無法回答」。相關說法也引發外界對證詞可信度的關注。

 

審判長指出,檢方至今尚未說明期約時間與具體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構成要件仍待釐清。考量同案被告楊兆麟已高齡90歲,部分詰問將延至5月12日續行審理,全案後續發展仍有待觀察。(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