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清貴(阿貴總編)

行政院11月6日宣布,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老人福利法》修正案不予副署。依中央社報導,這已是去年以來第九案。當不予副署反覆出現,社會就不能只問長者健保費該不該補助,更必須追問:行政與立法之間的權力界線,究竟由誰決定?

行政院提出弱勢醫療保障缺口、財政負擔與權力分立等理由,這些問題值得嚴肅檢驗。立法院也有責任交代政策財源及配套,不能以國會多數取代完整論證。然而,修法是否妥當,與行政院能否藉不予副署阻止法律公布,是兩個必須分清楚的問題。

《憲法》第37條規定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長副署;但副署是否包含拒絕國會立法的實質否決權,不能僅憑行政院自己的解釋就算定論。尤其增修條文已設有覆議機制,並明定立法院以法定多數維持原案時,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若不予副署可以持續阻擋立法,覆議制度的拘束力又將置於何處?

民主政治最難的考驗,是掌權者願不願意接受自己不喜歡的制度結果。行政院可以反對,可以協商,可以循憲政程序尋求救濟;但若把自身的違憲判斷,直接化為阻斷立法的權力,就必須面對一個根本質疑:行政權是否同時扮演了爭議當事人與最終裁判?

一次僵局,或許還能期待政治協商化解;當拒絕副署反覆成為處理爭議的手段,危險便在於形成慣例:國會可以表決,行政院卻握有最後開關。如此一來,人民透過選票形成的不同政治授權,如何得到制度上的尊重?

這已超出藍綠勝負。今天支持行政權擴張的人,應想想政黨輪替之後,是否也願意接受同樣做法?民主規則若隨執政位置改變,留下的就只有權力,沒有原則。

更令人憂心的是,當體制內的程序無法化解衝突,人民對制度的信任便會流失,政治對立也可能向街頭與社會蔓延。執政與在野都有責任避免這個結果,尤其掌握行政資源的一方,更應自我節制。

真正的憲政危機,是每一方都高喊捍衛憲法,卻沒有人願意接受權力有邊界。

當不予副署成為常態,民主還剩多少實質?這個問題,政府不能只用一句「合法合憲」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