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普台高中一名陸籍學生,今年透過繁星推薦錄取台灣大學,但因為不符合入學資格只能離境。教育部長鄭英耀 今(30日)表示,現行法令規範很清楚,沒有解釋空間,只能期待這名學生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這名大陸學生從小跟著經商的父母親來台,從國小讀到高中並經由「繁星推薦」管道錄取台灣大學。但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年滿18歲後必須離境,導致被迫放棄就讀台大的機會。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強調,現行法令規範下沒有空間,對於未來法令是否須修改?他語帶保留。

教育部以文字回應中央社指出,此案屬「停居留許可」範疇,非就學資格問題,這名學生是以父親「投資經營管理」隨行子女身分就讀高中,依規定,成年後即喪失居留事由,因此無法在台繼續就學。

至於為何能參加「繁星推薦」?教育部解釋,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和相關管道,報考資格僅有學歷限制(高三在學、畢業或同等學力),並未禁止外國學生或中國籍學生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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