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巴威逼近 勞動部:雇主應擔通勤協助責任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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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巴威逼近,勞動部提醒雇主颱風天應負擔勞工通勤協助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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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縣市宣布停班停課,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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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應避免讓勞工從事外勤、戶外施工等高風險工作,並備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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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雇主未落實防護措施導致勞工職災,將依法查處開罰。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強颱巴威逼近台灣,勞動部(九)日表示,各縣市首長若宣布停班停課,勞工為保障生命安全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請假。雇主若因業務需要而要求勞工出勤,應負擔通勤協助責任,並應避免讓勞工從事外勤、戶外施工等高風險工作。
中央氣象署表示,若巴威颱風的速度及路徑無太大變化,預計於九日下午十四時三十分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十日清晨發布陸上警報。
勞動部指出,若雇主因業務性質需要勞工在颱風天出勤,必須提供勞工通勤協助。假設勞工依原定方式上下班有困難,而有搭乘計程車之必要時,雇主應支付相關交通費用。
此外,針對必須從事外勤、戶外施工、維修與檢修等高風險工作的勞工,勞動部特別提醒,雇主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規定,備妥救生衣、安全帽、通訊設備及必要交通工具,確保勞工安全。
勞動部強調,天然災害期間,雇主應確實做到「事前防範、事中避險、事後檢查」三階段原則。若雇主未落實必要防護措施而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將依法從嚴查處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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