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文湖線今年3月傳出有民眾在搭乘文湖線時錢包被竊,短短不到20分鐘就遭盜刷約10萬餘元。北市文山一分局獲報後,也鎖定56歲的香港籍周姓男子涉有重嫌,然而儘管第一時間警方將周男於桃園逮捕到案,但後續移送地檢署時,周男竟被無保請回,直到北檢驚覺有異,迅速持拘票再於台中一間旅館內將周男逮捕到案,而在警方鎖定周男行蹤,準備逮捕期間,周男不斷向中國友人聯絡,詢問離境的方法。

據了解,56歲的港籍周姓男子利用偷竊他人財物,盜取他人信用卡後,與國外盜刷集團合作,偽造信用卡感應收款設備進行交易,繞過線上刷卡需OTP驗證等方式,將手機改造成刷卡機,使境外交易得以偽裝成「實體刷卡交易」。只要每成功盜刷一筆,周男就可從中獲得45%的抽成,讓周男3度來台就獲利至少100萬元,甚至還在香港下斡旋金,準備買房。

周男利用人流量大的捷運站,趁機偷走民眾錢包,竊取裡面的財物外,更瞄準信用卡,與境外不法集團聯手盜刷。(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據悉,周男行事作風相當謹慎,其來台下手時專挑人流最大的繁忙捷運站下手,從而提高得手率,為躲避警方查緝,周男每一次得手都會進入附近廁所變裝,置換身上上衣,或是戴上帽子與口罩,降低遭監視器拍到的風險。

而周男今年3月下手得逞後,旋即收手不幹,迅速離開台北前往桃園一處旅館躲藏,更是買好成套上衣、褲子,就連鞋子也全數換新,同時大量購買日常生活用品與食物,準備在旅館內避風頭,未料還沒等到風頭過,就先等到警方上門。

周男與境外集團配合TX-NFC中繼攻擊系統,將手機設定成刷卡機,複製信用卡資訊,迅速完成跨國實體盜刷。(圖/示意圖、AI生成)

周男第一次遭捕後,警方移送台北地檢署並建請羈押,卻因周男犯後拒絕交出手機密碼,無法第一時間獲得周男下手的直接證據,檢察官訊後將周男無保請回,並限制出境出海;直到周男手機破密,檢警掌握周男確切犯罪事證,火速前往周男的下榻處查訪,卻未見周男身影。警方只能再組成鷹眼小組,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終於掌握周男疑似在台中出沒,最終持拘票於台中一處旅館將人逮捕到案。

然而在警方第二次將周男拘提到案前,周男已數度焦急詢問中國友人是否有順利離境方式,所幸遭警方及時逮捕,同時清查其來台後是否有相關同夥,初步確認僅有周男1人犯案。而周男第二次被捕後,遭檢察官聲押獲准,並羈押至今,全案經台北地檢署7月27日偵結後,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竊盜、加重竊盜、偽造準文書、詐欺得利與詐欺得利未遂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刑有期徒刑9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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