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73歲陳姓男子,昨(17)日下午5時41分左右,竟步行誤闖國道1號北向178公里台中路段。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表示,獲報陳男行走於入口匝道外側路肩,立即派員警前往處理,約10分鐘後將他帶往安全處所,並依規定製單舉發開罰。

第三公路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行人切勿進入高速公路,若發現有行人進入高速公路,應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撥打110或1968通報,確保行車安全。

國道警方提醒,後續將調閱相關影像,步行闖國道可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的規定,處行為人3000元以上到6000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國道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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